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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0-24
  6. [發文字號] 京經信發〔2025〕4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10-2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6年 第2期(總第926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依法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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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經信發〔2025〕42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依法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0月24日  


北京市依法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産力的決策部署,緊抓戰略新興産業發展機遇,落實《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加快推動本市依法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活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自動駕駛汽車政策體系建設

  1.制定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政策體系。制定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辦法,明確自動駕駛汽車開展道路測試、示範應用活動的申請條件、進階路徑、便利化措施等;制定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安全評估辦法,明確評估內容、評估流程等事項;制定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檢測辦法,明確檢測內容、檢測周期等事項;制定北京市通行區域、道路範圍辦法,明確通行範圍開放流程及管理要求等事項。

  2.制定道路應用試點政策體系。制定《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應用試點辦法》及配套公交、貨運、乘用車三個行業道路應用試點實施指南,明確准入條件、規範運營服務、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推動自動駕駛汽車標準體系建設。支援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行業協會等積極參與各類標準制定,推動智慧化路側基礎設施、安全評價、自動駕駛地圖等地方標準以及與自動駕駛汽車相關的測試評價和認證規範研製,加快標準體系建設。

  (二)構建形成自動駕駛汽車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

  4.持續優化完善自動駕駛汽車聯合工作機制。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和數據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慧網聯汽車協同發展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雙智辦)成立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聯合工作機制,根據需要持續調整、擴充成員單位,統籌推動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示範應用、道路應用試點相關工作,賦能雙智城市建設。市自動駕駛汽車聯合工作機制辦公室設置在市雙智辦,負責開展日常管理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委託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具體由市雙智辦負責)承擔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活動相關工作管理。相關各區人民政府加強區內自動駕駛汽車相關工作的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成立區級自動駕駛工作專班,做好相關管理工作。依託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聯合工作機制,形成與汽車生産企業、使用主體等共同參與的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試點組織協調機制。

  5.建立健全京津冀等地區自動駕駛汽車協同發展新機制。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戰略,與天津、河北等地區相關管理部門強化對接聯繫、完善工作機制,加快跨區域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政策體系互認、應用場景聯通、區域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規範統一,不斷提高三地自動駕駛汽車産業鏈分工協作水準,實現區域一體化、高品質發展。

  (三)提升完善自動駕駛汽車平臺能力建設

  6.提升全市自動駕駛汽車統一服務管理能力。發揮自動駕駛雲控基礎平臺作用,持續推進全市統一的服務管理平臺建設,實現與車端設備、路側設備及城市交通數據的安全接入和數據聯通。推動全市自動駕駛汽車運作數據統一上傳至服務管理平臺,強化自動駕駛數據開放利用,支撐相關單位開展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建設。

  7.提升自動駕駛數據要素創新應用能力。充分利用雙智城市建設契機,聚合多類城市數據,加快推進全市雙智城市統一數據底座建設相關工作,充分應用大模型能力賦能城市精細化治理。強化自動駕駛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形成完整的數據目錄清單,實現與市大數據平臺目錄區塊鏈互聯互通。加快建設自動駕駛公共數據專區,以自動駕駛高品質數據集入場引領高價值、高頻次數據流通交易,用雙智協同助力數字經濟。

  8.提升自動駕駛汽車全流程檢驗檢測能力。強化車規級晶片與高階自動駕駛協同認證。依託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完善基於開放道路場景數據的自動駕駛測試評價體系。鼓勵自動駕駛汽車晶片、零部件及整車、上路通行等各領域檢測檢測機構加強協作,全面提升自動駕駛汽車、車規晶片檢測評價和認證等全流程檢測檢測能力。

  9.提升自動駕駛汽車年度評估能力。聚焦自動駕駛汽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技術發展、産業發展情況等方面,按年度編制形成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活動發展報告。

  10.提升自動駕駛汽車風險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各市級管理部門及各區相關責任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風險防範應對措施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自動駕駛汽車風險與突發事件分級、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式、應對措施等方面內容,指導和監督相關企業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四)持續推動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

  11.穩步推進自動駕駛汽車通行區域、道路開放工作。銜接北京市雙智城市建設進展,明確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區域道路開放範圍、開放流程等。

  12.推動自動駕駛汽車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推廣落地。強化人工智慧在自動駕駛汽車領域的創新探索,支援多模態大模型、端到端自動駕駛、世界模型等自動駕駛汽車新技術應用落地。加快自動駕駛汽車新産品在客運接駁、配送零售、安防巡邏、環衛清掃等領域的推廣應用。推動開放重點交通樞紐、工業文化旅游、熱門商圈景點、跨域高速公路等用於自動駕駛汽車測試驗證。支援自動駕駛汽車應用於共用出行等業態,加速商業模式創新。

  13.持續拓展自動駕駛應用場景落地。結合自動駕駛汽車通行範圍路段環境、應用需求及車輛安全水準評估,圍繞重點場景,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場景落地計劃,明確各領域自動駕駛汽車投放數量,引導企業合理部署自動駕駛汽車。各區結合基礎優勢及發展需求,開展特色化場景示範。

  14.持續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先行先試示範區建設。通過設立監管沙盒的方式,打造適度超前、具備容錯糾錯機制的政策管理體系,從基礎設施、政策先行、場景應用、技術創新、産品推廣等方面持續進行創新探索,為自動駕駛汽車創新發展提供包容審慎的監管環境。

  (五)加快構建自動駕駛汽車産業生態

  15.強化自動駕駛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強化合作,加大鐳射雷達、先進感測器、高清攝像頭、車控作業系統、車規級AI晶片、智慧計算平臺以及車載智慧終端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促進政産學研用深度融合。支援自動駕駛汽車領域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創新聯合體、共性技術研發平臺等建設,挖掘和培育一批顛覆性技術創新項目。

  16.不斷完善自動駕駛汽車産業鏈、供應鏈。持續推動自動駕駛汽車産業補鏈、延鏈、強鏈,推動制定自動駕駛汽車中長期發展規劃,從人才引進、技術創新、投融資等方面加大優質中小企業、獨角獸企業、領軍企業等梯度企業培育力度,加快完善自動駕駛汽車産業生態。加大自動駕駛汽車整車和關鍵部件、智慧網聯基礎設施以及智慧出行等領域示範創新項目培育力度。發揮整車企業牽引作用,提升核心零部件配套率,做強零部件供應鏈體系。

  17.優化提升自動駕駛汽車産業發展格局。深化推進自動駕駛汽車産業集聚區建設,加快産業鏈上下游企業集聚,打造協同互補的自動駕駛汽車創新發展格局。推動自動駕駛汽車産業與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等新一代資訊技術的融合發展。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聯合工作機制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強化頂層設計,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相互配合、緊密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市區協同

  建立健全市區協同發展工作機制,市區相關部門定期開展溝通交流,強化市區之間在政策制定、場景落地等方面的協同聯動,確保各區之間按照全市統一的標準開展各項工作,形成市區協同、共促發展的局面。各區有關部門在市聯合工作機制框架下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自動駕駛相關工作。

  (三)強化安全保障

  各單位加強協同,建立健全具有北京特色的安全保障體系,確保網路安全、數據安全以及交通安全。督促自動駕駛汽車相

  關企業落實好産品安全、網路安全等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建設。

  (四)加大宣傳推廣

  充分借助媒體資源,拓寬宣傳渠道,加強《條例》出臺後各項政策措施的宣傳力度,總結推廣本市自動駕駛汽車各方面成功經驗,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吸引社會各界參與推動本市自動駕駛汽車高品質發展。

  (五)加強開放合作

  加強與京津冀區域以及上海、深圳等示範區的協同創新合作。搭建産業發展對接交流平臺,推動産業資源共用與重大項目聯動,圍繞政策互認、標準建設等方面拓展合作,形成共贏發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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