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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2-15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發〔2025〕1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12-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優化“退休一件事”辦事場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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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發〔2025〕17號

  為貫徹落實《關於全面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預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5〕57號),進一步提升退休服務水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在2022年發佈的“退休一件事”辦事場景基礎上進行業務優化,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增加提前服務

  (一)增加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特殊情形校驗功能。參保人和參保單位的社保經辦人員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選擇“養老退休服務”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特殊情形校驗”模組,可隨時查詢個人賬戶校驗結果,及時查看可能影響退休辦理的實際繳費問題,依據系統提示提前進行處理。

  (二)推行檔案預審機制。面向人事檔案存放在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或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參保人,主動開展視同繳費年限等資訊確認工作。檔案預審結果可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個人中心-我的表單中,查看《北京市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等資訊確認表》。

  二、便民提供電子退休憑證

  自2026年1月1日起,辦結退休業務後將同步生成電子退休憑證。全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正常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根據需要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職工退休打包一件事-線上辦理中,查看《北京市電子退休憑證》(見附件),該憑證與紙質退休證在確認辦結退休業務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三、增加手機端辦理渠道

  對於無參保單位的參保人員,增加手機端申請渠道。滿足在京退休條件的臨近退休人員可通過“北京人社”APP和微信小程式,在距離選擇的退休時間前6個月內自行線上提交“退休一件事”聯辦申請。

  四、提供“專管員”服務

  針對退休人員已申請“退休一件事”業務但存在較難一次性辦結的特殊情形,由退休業務審核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退休人員情況配置“專管員”,提供全流程諮詢解答服務。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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