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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2-24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5〕56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12-2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産相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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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5〕565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就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産相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五環內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購買五環外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二、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五環內再多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北京地區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要求和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在利率定價機制安排方面不再區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確定每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具體利率水準。

  四、借款申請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5%。

  五、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將通過招拍挂拿地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包括商品住宅、酒店、寫字樓等)立項方式由市區分級核準調整為區級備案。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4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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