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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9-09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發〔2025〕18號
  7. [廢止日期] 2027-12-31
  8. [發佈日期] 2025-09-1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43期(總第919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外貿促穩提質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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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發〔2025〕18號

工委、管委會各部門,駐區各職能機構,各重點國有企業: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外貿促穩提質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外貿促穩提質的若干措施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高水準對外開放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六穩”工作決策部署,依據《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商貿發〔2024〕288號)、《深化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改革創新以高水準開放引領高品質發展工作方案》(商資函〔2025〕132號)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進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貿穩規模、提品質、優結構、促創新、拓市場,特製定本措施。

  一、總體目標

  充分發揮經開區産業高端化、開放型優勢,大力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着力提升外貿産品競爭力,積極創新貿易方式,不斷增強産業鏈供應鏈對國際市場變化的快速響應能力,為首都對外開放注入更多“亦莊活力”,當好推進對外開放的先行者。

  到2027年,按照“穩量提質、出海賦能、業態創新、全面服務”,全力推進抱團出海、品牌出海、搭船出海的“三海行動”,力爭培育10家以上百億級外貿企業、30家以上十億級外貿企業、100家以上億級外貿企業,外貿企業數量突破1.5萬家,全面構建形成“高精尖+全球化”外貿新生態。

  二、支援政策

  第一條 提升對外貿易能級。支援産業鏈全面融入全球市場,鞏固電子資訊、積體電路等産業外貿優勢,做大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等外貿增長點,推動機器人、人工智慧、智慧網聯、商業航太、數字文化等未來産業出海佈局,加快構建形成涵蓋採購、生産、物流、金融等環節的外貿生態體系,推動“亦莊技術”“亦莊産品”“亦莊服務”走向世界。

  第二條 推動外貿規模增長。全力支援企業穩訂單、穩市場、穩份額,重點支援高新技術産品和自主品牌産品出口。支援重點外貿企業持續做大做強,推動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中小外貿企業成長壯大,助力企業實現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第三條 支援外貿企業合規。加大海關AEO高級認證企業孵化培育力度,建立動態化海關AEO高級認證培育企業機制,探索“協調員”服務體系。對首次獲得海關AE0高級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資金獎勵。對已獲得海關AEO高級認證的企業,複審後再次獲得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支援。

  第四條 推進三海行動計劃。實施“抱團出海”“品牌出海”“搭船出海”行動,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打響亦企出海品牌,充分發揮大企業資源和渠道,推動中小企業走向世界。對參與境外展會活動企業,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40%給予補貼。相關費用包括展位費、展品運輸費和展位搭建費,合計每家企業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第五條 支援服務貿易創新。主動對接CPTPP、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以自貿區建設為載體,推動服務貿易制度創新。培育壯大服務貿易主體,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拓展服務貿易版圖。支援企業聚焦離岸貿易、數字貿易、知識密集型服務等新興領域,探索服務貿易新模式、新業態。

  第六條 夯實金融支撐功能。鼓勵金融機構通過融資擔保、應收賬款融資、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等方式加大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推動企業利用信用保險工具降低貿易風險,增強出口競爭力。對向保險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險、海外投資險的外貿企業且出口額超過5000萬元的,按其實際繳納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的1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七條 培育跨境電商業態。積極引導製造業企業、外貿企業參與跨境電商領域,大力推動主導産業與跨境電商在供應鏈管理、品牌運營、渠道拓展等環節融合,形成“産業帶+跨境電商”的發展生態。支援傳統外貿企業充分利用跨境電商平臺,主動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搭建自有跨境電商獨立站,構建多元化行銷體系,促進跨境電商持續健康高品質發展。

  第八條 健全外貿服務體系。全方位多維度支援幫助外貿市場主體提升競爭力,整合各類資源,搭建常態化洽談會、供需交流會等活動,加強企業交流、務實合作,在關稅計算、商事認證、國際仲裁、涉外人才等方面為外貿企業提供“一站式”“管家式”全周期服務。加強對外貿企業調研走訪力度,全力推動外貿企業更好更快發展。

  三、附則

  本措施適用於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依法經營的各類主體,無近三年重大行政處罰公示資訊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對符合本措施支援範圍的同一主體的同一項目,同時符合北京市、經開區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措施各項條款的支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低於5000元的不予補助。

  本措施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規定執行。2023年9月印發出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外貿高品質發展獎勵辦法(試行)》(京技管發〔2023〕21號)同時廢止。

  本措施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商務金融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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