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1-04
  6. [發文字號] 國辦發明電〔2025〕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11-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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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明電〔202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調休,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春節:2月15日(農曆臘月二十八、周日)至23日(農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調休,共9天。2月14日(周六)、2月2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調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節:9月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調休,共7天。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鼓勵單位和個人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推動錯峰出行。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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