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7-14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發〔2025〕15號
  7. [廢止日期] 2027-12-31
  8. [發佈日期] 2025-07-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38期(總第914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推動量子科技和産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技管發〔2025〕15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亦莊控股、亦莊國投: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推動量子科技和産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推動量子科技和産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動未來産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堅定不移推動量子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融合發展,構建量子科技和産業服務體系,加快量子領域上下游産業承載,加速量子技術實用化進程,推動形成以技術創新與場景應用雙輪驅動的量子科技産業集群,特製定本措施。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北京市量子科技和産業發展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強超導、離子阱、中性原子、光量子等量子計算多技術路線佈局,持續鞏固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測量、抗量子密碼等全産業佈局;實施“量子企業成長計劃”,打造量子未來産業核心集聚區,聚焦上下游企業集聚、人才匯聚、應用拉通、産品輸出、生態共建五大維度,構建量子科技産業高地。

  到2027年,高標準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量子星座”新質産業生態社區,打造“一會、一賽、多平臺”體系,建設場景賦能中心、量子開源社區等公共服務與高效能項目孵化平臺,形成“線下聚集、線上開源”發展格局。支援企業引領重大科研攻關,持續産出具有突破性的前沿技術與創新成果,加速匯聚頂尖技術研發力量,推動形成一批具有引領示範效應的標桿應用,高效貫通“基礎研究-中試孵化-産業應用”的全生命周期産業生態,輻射帶動關聯産業躍升發展。

  二、支援政策

  第一條 核心技術攻關突破。鼓勵企業圍繞晶片、整機、雲平臺、軟體編譯器、模擬器等量子計算軟硬體産品,量子通信網路及安全演算法、量子感測器及量子態操控、關鍵材料製備等關鍵核心技術開展攻關。在量子科技領域,佈局一批“揭榜挂帥”項目;設立顛覆性技術研發資金池,挖掘遴選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的早期創新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支援;加大企業研發投入支援力度,經評審認定,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總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援;對在相關領域承擔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企業項目,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1:1資金配套支援。(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第二條 産業鏈條自主可控。充分發揮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先進製造業産業基礎優勢,引導關鍵核心設備和器件製造企業集聚。支援産業上游企業針對量子科技領域涉及的特性化需求,圍繞超高真空系統、極低溫系統、微波/鐳射測控系統、高壓電子束曝光機等關鍵核心設備,高性能鐳射器、低噪聲放大器、單光子探測器、數據機、qCMOS相機等關鍵核心器件開展重點攻關和專用設備、零部件産線落地,推動實現量子關鍵核心設備和器件自主可控;鼓勵企業在現有試驗線、中試線、生産線的基礎上,探索擴充適合量子技術産品的製備、測試、生産等支撐能力,滿足量子科技企業研發、小批量試製、指標測試等需求,加速量子技術從實驗室向産業化邁進。按照經開區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支援。(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經濟發展局)

  第三條 協同創新成果轉化。支援企業聯合國內外相關領域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産業鏈上下游企業、用戶單位等,通過聯合攻關、成果轉化、應用推廣、産業孵化、投資並購等形式開展深度合作,構建協同創新體系。支援企業在量子技術研究過程中創新開發基礎裝置、實驗儀器、工具軟體、加工裝配等配套産品和解決方案,實現階段性成果同步轉化,促進上下游産業鏈發展。對取得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認定的量子科技領域相關産品,給予每項産品或服務50萬元一次性支援。(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四條 場景開放應用示範。堅持場景牽引産業發展,開放“量子+”多領域應用場景,在國防、通訊、金融、醫療等領域打造“量子+”示範應用。推進量子計算技術在優化路線規劃、金融風險分析、基因序列匹配等特殊計算場景中的探索應用,推動量子與經典混合算力在深度學習、大模型訓練加速等人工智慧領域的場景應用。推進量子通信技術在無人駕駛、無人機群、移動終端、感知偵察等領域應用;推動量子精密測量技術在高清醫學影像識別、三維測繪、航太慣性導航等場景應用落地。對於技術創新優、應用效果好的標誌性應用示範項目,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支援。(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市自動駕駛辦、商務金融局)

  第五條 異構融合計算加速。探索超導、離子阱、中性原子、光量子等量子計算技術路線的異構融合,推動量子計算與經典計算的深度融合,支援産業上下游企業聯合打造異構量子計算雲平臺及量子-經典融合計算中心,提供開放、高效的算力資源與服務,加速量子演算法研究與應用探索,打造具有突破性的“殺手級”應用,構建全棧國産軟硬體協同生態,面向雲服務商、金融機構、醫藥研發企業等行業用戶,提供高度易用、聚焦解決業務問題的概念驗證環境,降低企業試驗和引入量子算力的門檻與成本,加速量子計算技術的實用化、工程化進程和行業應用推廣。對於服務能力強、應用效果好的量子計算雲平臺和算力中心等項目,經評審認定,給予連續不超過三年,每年最高3000萬元支援。(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六條 生態社區集聚發展。依託經開區國家信創園,高規格打造“量子星座”新質産業生態社區,加快佈局前沿領域科研基礎設施和技術轉化、試驗驗證、測試評估等産業生態服務平臺,探索打造國際量子技術開源社區,“線下聚集”打造量子産業集聚區,“線上開源”構建開源協作生態。對實體化運作的相關平臺,根據服務能力、服務成效和行業影響力等,經評審認定,給予連續不超過三年,每年最高500萬元支援;對經評審認定的量子科技企業,按照最高1.5元/平方米/天,總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連續不超過三年支援;實施“啟明星”計劃,孵化量子科技領域最具潛力的創新企業,依託龍頭企業、專業化創業服務機構等相關單位,設立量子産業創業孵化器,為具有商業化前景的前沿技術成果提供免費辦公空間和超前深度孵化服務。(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第七條 耐心資本長效支撐。實施“北極星”計劃,托舉量子科技領域最耀眼的明星企業。培育壯大耐心資本,以長期價值為導向,鼓勵國有資本、産業資本與風險投資形成“接力投資”模式,構建“政府引導基金+市場化資本+科研轉化平臺”的協同機制和多元化的資金保障體系。推動設立“未來産業先導基金”,重點投向量子科技等領域,精準鎖定並長期陪伴潛力項目成長。進一步完善基金績效考核與容錯免責機制,避免因短期風險扼殺長期潛力。(責任單位:財政國資局、亦莊國投)

  第八條 人才引育階梯保障。實施“文曲星”計劃,匯聚量子科技領域最頂尖的人才團隊。聚焦成果轉化和産業化需求,支援企業多渠道引進量子科技領域的基礎研究、産業領軍、科技創新、高級技術和高級管理等高層次人才,提供資源要素體系支撐和高品質生活服務保障並實施專項支援;支援企業與高校開展産學研合作,建設校企人才聯合培養基地,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針對量子科技領域企業人才引進的需求,給予綠色通道支援,增加人才的激勵力度。(責任單位:組織人事部、社會事業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九條 開放協同深化合作。強化區域協同創新,支援企業聯動京內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産業聯盟及專業研究機構,構建量子技術協同創新網路,增強産業發展合力。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積極主動融入全球科技創新體系,支援企業和機構參與或舉辦量子科技領域大會、論壇、賽事、展會等國內外産業生態活動,打造高層次科技創新交流平臺,發掘並吸引一批優勢企業和優質項目落地,完善區域量子科技産業鏈佈局。(責任單位:科技和産業促進局、商務金融局)

  第十條 梯度培育精準服務。建立覆蓋量子科技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精準服務體系,實施“量子企業成長計劃”,針對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差異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支援方案。對初創期企業,聚焦技術可行性驗證與測試,強化創業輔導與資源對接,重點支援概念驗證、原型開發及小試中試等關鍵環節,提供場地與資金保障;對成長期企業,聚焦技術迭代、場景驗證、商業模式探索和融資需求,通過設立“服務專員”,建立“一企一檔”畫像,動態匹配各類政策資源,強化融資對接服務,助力企業突破規模化瓶頸;對領軍企業,聚焦産業鏈上下游協同、國際合作與品牌建設,提供上市培育及戰略融資對接,支援構建産業生態與提升全球競爭力。(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

  三、附則

  本措施適用於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依法經營的各類主體,無近三年重大行政處罰公示資訊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對符合本政策支援範圍的同一主體的同一項目,同時符合北京市、經開區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措施第一、五、六條部分條款參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建設開源開放信創産業高地的若干措施》(京技管發〔2025〕3號)、《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京技管發〔2025〕4號)相關條款執行。

  本措施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規定執行。

  本措施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資訊技術産業局承擔。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