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執發〔2025〕88號
各區文化和旅游局,總隊各部門、宣傳和執法保障中心:
經總隊黨委會研究通過,北京市文化市場第三批《初次違法後果輕微不予處罰清單》“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個人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核驗”(序號31)違法行為初違不罰適用條件調整為“初次違法;沒有因違法行為産生社會不良影響(媒體曝光、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事件等);違法行為及危害後果輕微;立即改正”。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
2025年6月11日
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關於調整北京市文化市場第三批《初次違法後果輕微不予處罰清單》的通知
京文執發〔2025〕88號
各區文化和旅游局,總隊各部門、宣傳和執法保障中心:
經總隊黨委會研究通過,北京市文化市場第三批《初次違法後果輕微不予處罰清單》“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個人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核驗”(序號31)違法行為初違不罰適用條件調整為“初次違法;沒有因違法行為産生社會不良影響(媒體曝光、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事件等);違法行為及危害後果輕微;立即改正”。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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