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綠辦發〔2025〕111號
各有關區園林綠化局:
為順利實施完成中央財政農業産業發展資金-北京市蜂業品質提升示範項目,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制定了《中央財政農業産業發展資金-北京市蜂業品質提升示範項目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2025年6月10日
中央財政農業産業發展資金-北京市蜂業品質提升示範項目管理辦法
為順利實施完成北京市農業産業發展資金-蜂業品質提升示範項目,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實施蜂業品質提升行動的通知》(農辦牧〔2022〕12號)、《農業産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3〕11號文件附件3)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蜂産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産業發展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為推廣普及蜂授粉技術和培育蜂授粉市場,促進農作物提質增效,實施蜂業品質提升行動的轉移支付資金。
第二條 主要實施內容是在實施區開展蜂授粉技術推廣、專業化蜂授粉服務,推動擴大高效蜂授粉專業服務市場規模,開展蜂授粉技術培訓,制定本地區農作物蜂授粉技術規程,組織授粉蜂性能評價和效果評估。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三條 補助方向
(一)補助資金重點用於支援各區以公開遴選方式確定的蜂授粉服務供應商,為集中連片授粉作物提供高效蜂授粉服務。
(二)各區可結合實際,對技術支撐機構開展高效蜂授粉技術推廣給予適當支援。
第四條 補助標準。各區結合重點推廣作物種類實際,按不高於市場指導價格,以實際成交價的50%,對在名錄內且提供蜂授粉服務的蜂授粉服務供應商給予補助。
第五條 補助方式。採取先服務後補助的方式,蜂授粉環節實施完畢並經驗收合格後,項目實施區按實際服務量和補助比例進行補助。
第六條 資金管理。補助資金實行“先到先得”原則,超過當年補貼限額的服務不再補助。各區應採用適當方式對驗收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作為補助資金髮放的重要依據,提升資金使用透明度。
第三章 項目管理
第七條 項目實施區和重點推廣作物選定原則:按照我市各區蜂授粉農作物集中連片種植面積、市場成熟度和授粉服務商能力統籌考慮。
第八條 項目立項。項目實施區結合實際及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實施內容、項目組織管理、資金管理、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蜂授粉服務供應商遴選等內容,項目實施方案正式文件報市園林綠化局備案。
第九條 項目實施。各區園林綠化局按照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市園林綠化局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十條 項目驗收。由各區園林綠化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核實、實地驗收和公示,結果作為資金髮放的依據,對完成授粉蜂簽收,且屬於有效蜂授粉服務的可以享受補助;同時,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形成項目總結報告報市園林綠化局備案。各區項目完成後,市園林綠化局開展項目整體驗收工作。
第四章 各方職責
第十一條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制定市級項目實施方案;加強對農作物高效蜂授粉管理服務平臺完善和使用的監督指導;統籌推進項目實施,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指導、抽查及整體驗收和整體績效自評工作。
第十二條 各項目實施區園林綠化局負責結合實際,編制本區項目實施方案,負責本區項目的具體實施、核實驗收、資金撥付、總結和績效自評等工作,具體做好項目實施區域確定、相關政策公開公示、蜂授粉服務供應商遴選、蜂授粉服務供應商名錄編制、農作物高效蜂授粉管理服務平臺使用和指導、蜂授粉效果評估、項目核實驗收和影像資料收集保存、蜂授粉宣傳推廣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績效自評工作。
第五章 項目監管
第十三條 項目組織管理。成立市蜂業品質提升示範項目工作小組,負責擬定市級項目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第十四條 項目指導服務。定期組織蜂産業和種植業相關專家,開展蜂授粉和綠色種植技術指導與服務,因地制宜開展技術整合推廣,切實發揮支撐保障作用。
第十五條 加強過程管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區應當在全市範圍內公開遴選蜂授粉服務供應商;積極指導種植主體和授粉服務供應商依託農作物高效蜂授粉服務平臺,開展下單、退單、簽收、追蹤、申請技術指導或投訴等服務,確保農作物授粉效果和動態管理。
第十六條 嚴肅責任追究。對項目實施區資金使用不規範,存在虛報、冒領、擠佔、挪用等違規行為,經查實後予以通報,追回資金,情況嚴重的,取消項目實施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宣傳推廣、成效評估等資金應符合相關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