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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物價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5-08-01
  5. [成文日期] 2025-06-12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5〕93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6-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37期(總第913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2025-2027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 用戶配氣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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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25〕931號

市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和加強城市管道天然氣配送環節價格監管,按照《北京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京發改規〔2018〕4號)相關規定,現就2025-2027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2025-2027年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自2025年8月1日執行,具體價格見附件。《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2022-2024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發改〔2022〕195號)同步廢止。

  二、各管道天然氣經營者按照規定的分類配氣價格標準和供銷差率,向直接與上游供氣企業購氣的大用戶或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非居民分類用戶收取管網配送費用;對其他非居民用戶仍執行政府制定的非居民銷售氣價。

  三、各管道天然氣經營者要嚴格執行相關價格規定,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2025-2027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2025-2027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表

  注:直接與上游供氣企業交易實行市場化購氣的,由城鎮燃氣企業按照分類配氣價格標準收取管網配送環節費用。配送環節供銷差率不高於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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