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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旅游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9-10
  6. [發文字號] 京文旅發〔2025〕7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9-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關於下放一批市級行政審批權力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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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旅發〔2025〕71號

各區文化和旅游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援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工作方案>的批復》(國函〔2023〕130號)、《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批復》(國函〔2025〕4號),經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同意,按照《北京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5年版),現將6項行政審批權力下放至16區文化和旅游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行使。

一、由16區文化和旅游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在各自管轄範圍內行使6項行政審批權力。(詳見附件)

二、各承接主體要精心組織,優化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確保履行法定職責的連續性、穩定性,相關事項要接得住、管得好。要依法依規行使相關審批權力,做好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三、各承接主體要在9月15日前完成下放行政審批權力的承接,行使行政權力。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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