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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減災救災
  2. [發文機構]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5-08-18
  5. [成文日期] 2025-08-18
  6. [發文字號] ​京房公積金髮〔2025〕37號
  7. [廢止日期] 2025-11-30
  8. [發佈日期] 2025-08-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對受2025年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援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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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公積金髮〔2025〕37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人: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要求,促進受2025年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生産生活秩序儘快恢復正常,抓緊修繕受損房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對受2025年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援。現就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受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因修繕受損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難的,可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餘額,修繕資金額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核定。

  二、受汛情影響的繳存職工,汛情發生後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需要租賃住房並完成租房備案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金,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繳存額限制,每月提取限額為實際月租金。

  三、申請人可到住房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由管理部與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部門等相關單位對接核實後,提供上述階段性支援措施,確保支援政策精準實施。

  四、階段性支援措施執行至2025年11月30日。

  特此通知。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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