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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4. [實施日期] 2025-08-09
  5. [成文日期] 2025-08-08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5〕36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8-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産相關政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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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5〕360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堅持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落實好城市總體規劃,現就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産相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優化住房限購政策

  1.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達到相關年限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五環外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數。

  2.成年單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二、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力度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下同)在本市無住房,且全國範圍內無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或使用過1次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借款申請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3.借款申請人每繳存一年住房公積金可貸款15萬元,繳存年限不夠一整年的,按一整年計算。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公積金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4.支援繳存人在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

  本通知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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