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25〕20號
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將本市管制空域的具體範圍公佈如下:北京市行政區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
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範圍的通告
京政發〔2025〕20號
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將本市管制空域的具體範圍公佈如下:北京市行政區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
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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