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發〔2025〕1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月14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強超常規逆周期調節,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援力度,幫助企業減負紓困,穩定企業預期、增強發展活力,鞏固經濟回升向好態勢,紮實推動高品質發展,結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鞏固擴大工業發展優勢
1.支援企業達産增産。鼓勵工業企業奮力衝刺一季度“開門紅”,為實現經濟增長穩中有升多做貢獻。對於2025年第一季度産值實現正增長的工業企業,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增速達5%,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0.7%給予支援;增速達10%,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2.鞏固産業發展優勢。全面實施高品質發展聚變提升戰略,鞏固擴大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發展優勢,加速構建現代化産業體系。鼓勵工業企業高品質增長,對於2025年全年産值增速達9%的工業企業,按全年産值增量部分的0.8%給予支援;産值達20億元(含)以上、增速達6%的,按全年産值增量部分的0.8%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二、大力支援服務業和建築業發展
3.做大做強生産性服務業。充分利用豐富的製造業場景優勢,支援生産性服務業與先進製造業雙向賦能,不斷擴大産業規模,優化完善産業結構,努力建設服務業高品質發展示範區。
(1)支援資訊服務業保持高速增長態勢。資訊服務業企業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8%,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援;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15%,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5%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2025年全年營業收入增速達13%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5億元(含)以上、增速達13%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2%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800萬元。(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
(2)引育科技服務業實現企穩回升。科技服務業企業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6%,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2%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2025年全年營業收入增速達6%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8%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增速達6%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3)支援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多業態發展。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5%,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2%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2025年全年營業收入增速達5%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5%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含)以上、增速達5%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8%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部門:商務金融局)
(4)推動現代物流業服務支撐産業發展。交通運輸業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5%,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2%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2025年全年營業收入增速達5%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8%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增速達5%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部門:城市運作局)
(5)加快建設科文融合産業高地。文體娛樂業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2025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5%,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2%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2025年全年營業收入增速達10%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5%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含)以上、增速達10%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8%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部門:宣傳文化部)
4.加大服務業招引力度。充分發揮全市兩業融合示範園區優勢,以服務製造業高品質發展為導向,大力招引生産性服務業,不斷提升經濟發展質效。
(1)對2025年度新增的資訊服務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5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3%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3%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3%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
(2)對2025年度新增的科技服務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6%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6%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3)對2025年度新增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5%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5%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商務金融局)
(4)對2025年度新增的交通運輸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5%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5%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城市運作局)
(5)對2025年度新增的文體娛樂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0%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0%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宣傳文化部)
5.大力支援建築業企業企穩向好。
(1)支援建築業企業資質晉陞。加大建築業總部型企業培育力度,鼓勵建築業企業向産業鏈上下游延伸,為新産品、新技術提供市場和資金支援。對2025年度新增施工特級資質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2025年度新增施工一級資質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部門:開發建設局)
(2)支援建築業企業加快發展。推動建築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促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對2024年總産值億元規模以上建築業企業,2025年第一季度産值正增長,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0.6%給予支援;增速達5%的,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0.7%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2025年全年産值增速達5%,按全年産值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部門:開發建設局)
三、全面釋放內需潛力促消費
6.培育激發消費增長潛能。持續推進國際消費體驗示範區建設,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批發和零售業企業2025年第一季度銷售額實現正增長,按第一季度銷售額增量部分的0.1%給予支援;2025年第一季度銷售額增速達5%,按第一季度銷售額增量部分的0.3%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25年全年銷售額增速達5%的,按全年銷售額增量部分的0.1%給予支援;全年銷售額達5億元(含)以上、增速達5%的,按銷售額增量部分的0.2%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部門:商務金融局)
四、加大企業培育支援力度
7.鼓勵企業升規納統。加強企業梯隊培育,積極支援企業升規納統,增強經濟發展後勁。對於2024年12月1日(含)-2025年4月1日(含)“首升規”且産值實現正增長的工業企業、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的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經濟發展局)
8.支援企業降低融資成本。為進一步優化區域營商環境,激發金融主體活力,增強金融服務新質生産力效能,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設立總額達1000萬元的貼息資金池,為2025年第一季度新開立銀行賬戶且在銀行新增貸款餘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企業。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20%予以貼息支援,每家企業當年累計獲得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部門:商務金融局)
9.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於2025年第一季度研發費用達到3000萬元、增速達到8%的企業,給予增量部分1%支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10.鼓勵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對從事技術交易活動的單位,按照年度認定登記並核定的技術合同成交額1‰予以獎勵,對同比增長超過1億元的單位,給予額外5萬元獎勵;對於年度吸納北京市技術合同交易額的單位,按照吸納額的1‰予以獎勵,對同比增長超過5000萬元的單位,給予額外5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五、其他規定
1.政策申報主體應在亦莊新城範圍內依法經營,無近三年重大行政處罰公示資訊和刑事犯罪記錄。
2.本措施所提到的“增長”皆為“同比增長”。
3.兌現金額以萬元為單位,精確到千元,低於1萬元不予兌現。
4.本措施第7、10條採取免申即享方式兌現。
5.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政策的同一條款及經開區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本措施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兌現原則上於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