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發〔2024〕29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亦莊控股、亦莊國投: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打造AI原生産業創新高地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1月24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打造AI原生産業創新高地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落實《北京市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慧創新策源地實施方案(2023—2025年)》,搶抓人工智慧發展戰略機遇,集聚國際國內創新資源,促進人工智慧技術與主導産業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推進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和全域人工智慧之城建設,推動人工智慧技術在北京亦莊全域孵化、全城應用、全面賦能,打造國際領先的AI原生産業創新高地,特製定本政策。
一、總體目標
到2026年,人工智慧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算力演算法數據有效支撐,場景賦能的廣度和深度全面拓展,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成效顯著,全面構建自主可控軟硬體人工智慧産業生態。培育性能達到國際先進水準的通用大模型,打造人工智慧標桿應用場景10個,集聚人工智慧産業鏈核心企業100家,實現人工智慧産業規模超過1000億元。
二、政策措施
(一)推動算力賦能産業發展
第一條 強化普惠算力供給。整合政企資源,加快推進算力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建設智慧算力中心,形成異構融合、算網協同、綠色低碳的算力支撐體系。推進跨區域算力協同,支援建設算力互聯互通平臺,深度參與京、津、冀、蒙、寧等地算力合作,提高算力一體化調度能力。每年發放1億元的“算力券”,支援企業購買算力服務,按照實際使用算力結算費用的30%,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援。(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二條 打造國産算力底座。加強國産晶片部署應用,鼓勵雲服務企業基於國産人工智慧晶片伺服器提供智慧算力服務,逐步提高國産軟硬體佔比,推動自主可控軟硬體算力生態建設。對於雲服務企業採購國産算力晶片企業相關産品,並在經開區算力調度平臺上架對外提供服務的,給予購買合同中的實際採購國産智算晶片伺服器部分金額最高10%的支援,每個項目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
(二)鼓勵模型創新應用
第三條 支援大模型研發及合規備案。支援企業開展多模態通用大模型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多模態通用模型基礎架構、訓練數據集構建、多模態學習演算法、高效並行訓練、對齊調優、具身智慧等領域,開展演算法創新和核心技術攻關,構建安全可控的技術體系,培育性能達到國際先進水準的通用大模型。對新增獲得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生成式人工智慧模型備案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支援。(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四條 支援行業大模型應用落地。支援企業深耕垂直領域,做精做強N個人工智慧專用模型,重點圍繞智慧製造、自動駕駛、具身智慧、醫療健康、智慧教育、數字政府、文化傳媒等領域進行技術攻關,打造行業垂直領域大模型,支撐多任務複雜場景行業應用。對企業自主研發、公開發佈,具有較好市場應用效果的人工智慧行業大模型,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援。(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
(三)高水準建設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
第五條 打造高品質數據專區。聚焦醫療健康、交通、政務、工業等領域,打造若干高品質人工智慧語料庫和行業數據集。支援企事業單位依託北京人工智慧數據訓練設施,開展大模型訓練。對企事業單位建設、開放高品質數據集、語料庫等的,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援。(責任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六條 促進數據要素流通運用。依法、合規、有序向人工智慧企業提供公共數據開放服務。積極引進數據服務企業,加快數據採集、清洗、標注、評價、資産評估等服務發展,鼓勵建立人工智慧訓練數據資源庫、標準測試數據集等數據共用平臺。試點數據資源入表,促進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對數據的首登記、首掛牌、首交易、首開放、首評估、首入表、首認證等,分別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獎勵標準1:1和1:0.5的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援,同一單位所獲配套資金支援總額最高100萬元。(責任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七條 建設北京人工智慧數據訓練基地。匯聚公共數據、社會數據等各類高品質數據資源,試點開展針對通用大模型合規訓練的“監管沙盒”,以“物理空間+平臺支撐”方式為數據服務商或大模型企業提供線下數據分類、數據標準化、數據清洗、數據標注、數據優化、數據測試、數據服務、算力服務和模型評測等全流程服務,鼓勵圖書、論文、影像等高品質數據合理使用,促進自然語言、多模態、認知等超大規模智慧模型創新研發。(責任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局、經濟發展局、資訊技術産業局)
(四)推動全域應用場景開放
第八條 開展“人工智慧+”行動。以場景應用牽引人工智慧技術創新,採取“揭榜挂帥”等機制,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重點圍繞“人工智慧+”政務服務、醫療、教育、文旅、製造、金融、交通等領域,打造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標桿型示範應用場景。每年發放1億元的“模型券”,對基於“揭榜挂帥”、標桿型示範應用場景開展模型應用落地的單位,按照私有化部署、雲化部署、API介面調用以及大模型一體機中的非硬體部分,給予實際完成合同金額50%,最高500萬元的支援。(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營商環境建設局)
第九條 建設人工智慧示範應用基地。支援人工智慧與主導産業深度融合,打造標桿示範應用基地。推動“大模型+自動駕駛”,加快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建設,鼓勵應用大模型豐富自動駕駛場景數據,實現端到端閉環倣真系統的渲染與評測。推動“大模型+機器人”,支援北京具身智慧機器人創新中心面向人形機器人核心器件、通用本體、通用大模型、運動控制系統、工具鏈和開源社區等行業共性問題開展技術攻關。推動“大模型+醫藥研發”,加強數字生物學、電腦藥物發現、實驗室自動化、AI輔助臨床試驗等領域研發,鼓勵大模型在藥物發現、設計、合成和生産全過程應用。推動“大模型+工業製造”,打造新一代人工智慧技術和先進製造技術深度融合的工業大模型,鼓勵大模型在智慧柔性裝配、生産工藝優化、預測性維護等場景應用,推動工業製造全流程優化和智慧決策。(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産業局、高端汽車和新能源産業局、自動駕駛辦公室)
第十條 支援企業智改數轉。促進人工智慧技術在製造業細分領域的創新應用,推進人工智慧供給與製造需求深層對接。支援開發應用人工智慧垂類大模型,對設備及改造所必需的軟體開發、系統整合總投資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智慧化、數字化改造項目,給予總投資10%(其中支援的軟體開發和系統整合費不超過設備投資的30%)的資金支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部門:經濟發展局)
(五)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第十一條 加強核心技術攻關。支援前沿性、顛覆性技術研究,鼓勵企業面向大模型基礎架構、關鍵演算法、數據技術、人工智慧晶片、智慧感測器、系統軟體等重點方向開展技術攻關,探索組建全棧國産化人工智慧創新聯合體。對承擔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給予最高1:1的資金配套,每個項目年度支援金額最高200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第十二條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不斷提升企業創新實力和核心競爭力。按經開區研發投入有關支援政策,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人工智慧企業,給予年度研發投入或研發投入增長資金支援。(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十三條 強化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加快推動完善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支援人工智慧高品質發展,實現規模和效能雙提升。對實現“首升規”的人工智慧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支援;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人工智慧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20萬元支援,晉級補差;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支援。(責任部門:經濟發展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第十四條 支援高品質標準創制。支援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牽頭制定並按規定發佈人工智慧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支援。(責任部門:商務金融局)
(六)強化人才隊伍支撐
第十五條 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引進人工智慧全球頂尖人才,培育集聚科技領軍人才、卓越工程師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援申報亦城人才認定,對人工智慧企業及相關機構引進的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慧領域的國內外優秀人才,按照經開區相關人才政策,提供落戶、子女入學、保障性住房等保障。(責任部門:組織人事部、社會事業局、開發建設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十六條 推動産學研協同創新。深化産教融合,促進産業需求側和人才培養供給側精準對接、動態匹配。鼓勵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共建校企人工智慧研究院、人工智慧人才聯合培養基地等,利用經開區算力基礎設施及數據訓練基地等資源,聚合高校人才資源,在教學、科研及成果轉化方面深度融合,培養人工智慧領域高端人才。按照經開區校企合作管理辦法,每年給予通過人才基地認定的企業最高50萬元經費資助,用於開展校企合作相關活動。(責任部門:組織人事部、社會事業局、資訊技術産業局、人才集團)
(七)優化産業發展生態
第十七條 建設AI原生産業園。支援建設AI原生産業園,鼓勵園區管理經營單位提升服務品質,出臺惠企措施,推動人工智慧企業或業務板塊進駐AI原生産業園。建設人工智慧領域標桿型孵化器,為有潛力的創新企業提供算力、語料、人才、資本等支撐,廣泛連結創新資源,打造推動人工智慧發展和産業生態形成的試驗田。(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亦莊國投)
第十八條 支援人工智慧産業投融資。聯合人工智慧龍頭企業和投資機構,在經開區設立人工智慧領域創投基金、産業基金。支援長期資本、耐心資本面向人工智慧晶片、框架和核心演算法等開展早期硬科技投資。持續做好人工智慧企業掛牌上市培育工作。(責任部門:商務金融局、財政國資局、資訊技術産業局、亦莊國投)
第十九條 打造人工智慧公共創新平臺。聚焦人工智慧企業共性需求,推動人工智慧産業升級與創新,加快科研成果轉化,重點支援一批人工智慧領域專業化産業服務平臺、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為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檢測認證、産業加速、開源開放、場景應用、軟硬體適配、標準化研究等全流程專業服務,為創新成果轉化提供關鍵支撐,經評審認定,每年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援。(責任部門:資訊技術産業局)
第二十條 打造生態合作交流平臺。鼓勵人工智慧行業組織在經開區舉辦國際性人工智慧學術論壇、産業峰會、行業展會、賽事等活動。作為主要舉辦或承辦單位,在經開區組織開展人工智慧論壇、峰會、展會等活動的,可按照活動成本的50%給予支援,國際活動最高資助100萬元,國內活動最高資助50萬元。(責任部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經開區人工智慧産業發展工作組,由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綜合經濟工作的副主任和分管新一代資訊技術産業的副主任任副組長,資訊技術産業局、經濟發展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營商環境建設局、亦莊國投、智慧院等單位為成員單位。工作組將聯動市級專班,研究審議重大專項工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統籌推進全區人工智慧産業發展。
(二)包容審慎監管
強化各責任主體科技倫理規範意識,加強人工智慧安全風險、倫理道德等方面的評估。探索創新人工智慧“監管沙盒”等包容審慎監管模式,營造鼓勵創新、大膽試錯的制度環境。
(三)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對人工智慧骨幹企業、服務平臺、標桿項目宣傳。高標準舉辦産業創新大會、高峰論壇等品牌活動,推動新技術新産品在相關行業應用,持續擴大經開區産業影響力,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四、附則
本政策適用於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實際經營,近3年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同時符合經開區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獲得節能審查意見,或未取得年度能源消費報告的數據中心項目,不列入支援範圍。
本政策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施行期間如遇國家和北京市、經開區相關政策調整,本政策同步調整。原政策(京技管發〔2024〕10號)同時廢止。
本政策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資訊技術産業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