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1-09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專技字〔2025〕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1-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2025年度北京市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人社專技字〔2025〕7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設站單位:

  為鼓勵和支援設站單位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含北京市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請流動站代招進站的博士後人員),促進博士後研究人員順利開展科研工作,根據《北京市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管理辦法》,現決定開展2025年度北京市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後日常經費資助

  (一)申請條件

  1.各項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健全,博士後研究人員科研經費和生活保障措施到位。

  2.2024年4月16日-2025年4月15日期間,有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從事研究工作。

  招收國外留學或外籍博士進站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給予資助;在職進站博士後研究人員,不列入資助範圍。

  (二)申報材料

  《北京市博士後日常經費資助申報表》紙質版1份。

  二、博士後科研活動資助

  (一)資助對象

  2023年10月1日後進站的博士後研究人員。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具有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精神。

  2.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發展潛力。申請項目應為本人承擔,申請材料真實可靠。

  3.申請項目應緊密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理論、技術方面具有前瞻性、創新性;有助於申請人進行高水準的學術技術交流,提高學術技術水準;項目執行計劃清晰、明確,可操作性強,經費使用計劃合理。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申請科研資助:已獲上年科研活動經費資助,但受資助項目尚未完成,或因故資助經費被部分或全部收回;在本期進站工作期內同一項目或類似項目申請過兩次及以上資助均未獲批准。

  (三)申報材料

  1.《北京市博士後科研活動經費資助申報表》紙質版2份。

  2.《北京市博士後科研活動經費資助申請人情況一覽表》紙質版1份。

  3.主要證明材料:承擔重大課題項目、科研學術類獎勵證書、榮譽稱號證書、已取得專利證書、學術專著版權頁、學術論文主要頁等證明材料電子版(PDF文件)1份。證明材料應與填寫內容完全一致。其中,申請學術交流類資助,在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需附雙方簽署的協議、邀請函或國際會議宣讀論文邀請證明的複印件;在國(境)內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需附會議邀請函或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複印件;申請出版專著類資助的,需附出版協議複印件、著作的章節目錄及內容簡介。

  三、博士後國際交流培養派出項目資助

  (一)資助對象

  市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

  (二)申請條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2.具備較高的學術水準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在站期間或在讀博士期間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專業領域和研究方向與我市重點學科、産業發展方向一致。

  4.具有良好的英語(或接收國語言)聽、説、讀、寫能力。

  5.國(境)外擬接收單位一般應為國際一流的高校、研究機構或企業,並獲得正式邀請。

  6.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人員(含定向委培博士畢業生)還須徵得其人事關係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7.此前未獲得過“香江學者”計劃等全國博管辦組織的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派出項目、學術交流項目)、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等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和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援計劃等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北京市博士後國際交流培養資助派出項目申報表》紙質版2份。

  2.《北京市博士後國際交流培養資助派出項目申請人情況一覽表》紙質版1份。

  3.主要證明材料:科研學術類獎勵證書、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榮譽稱號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重要學術論文等證明材料及國(境)外擬接收單位接收函電子版(PDF文件)1份。

  四、博士後國際交流培養引進項目資助

  (一)資助對象

  申請人應為國(境)外籍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擬進站的國(境)外籍博士畢業生。

  (二)申請條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2.具備較高的學術水準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在讀博士期間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專業領域和研究方向與我市重點學科、産業發展方向一致。

  4.具有良好的中文聽、説、讀、寫能力。

  (三)申報材料

  1.《北京市博士後國際交流培養資助引進項目申報表》紙質版2份。

  2.《北京市博士後國際交流培養資助引進項目申請人一覽表》紙質版1份。

  3.主要證明材料:科研學術類獎勵證書、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證書、榮譽稱號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重要學術論文等證明材料電子版(PDF文件)1份。

  五、材料申報有關事宜

  (一)申報要求

  1.申報材料要格式規範,認真排版,項目要素齊全,勾選項目、簽字、蓋章、日期填寫完整,收材料時將逐份審核,一次告知整改內容,限期整改後報送,對不願整改的,視為無效申請,不予接收。

  2.證明材料應如實提供,且與《申報表》順序對應。證明材料不全或與填報內容不符的,視為無效申請。

  申請表格可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rsj.beijing.gov.cn)“便民服務—網上下載—人才隊伍建設—北京市博士後工作經費申報表格”欄目中下載。

  3.所有資助申報人員(日常經費資助由設站單位博士後管理人員以單位名義申請),均須在截止日期前進行網上申報,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頻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進行網上申報,所有報送的材料不得涉及國家和商業秘密。技術支援人員:單成衝15210958605、鄭志剛18978500736。

  (二)申報時間

  博士後日常經費資助:2025年4月22日-25日

  博士後科研活動、國際交流培養資助:2025年3月18日-21日(可以在此日期前快遞寄送)

  (三)申報地點

  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187號北京人才大廈403房間(地鐵二號線安定門站西北口出向北300米路西),郵編:100011

  (四)聯繫人

  高 穎:64521294

  諮詢電話:55585535 (周一至周五 早9:00-晚5:00)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開發佈)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