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11-07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11-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組織開展2024年度卓越級智慧工廠申報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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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數據局綜合司關於開展2024年度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4〕399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卓越級智慧工廠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北京市註冊(不含中央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並滿足《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附件1)基礎要求。

  2.申報主體已完成智慧工廠建設,智慧製造水準處於國內領先,達到《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中卓越級智慧工廠要求。

  3.申報主體願意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1.申報主體參考《智慧製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廳通裝函〔2024〕361號)、《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按照《卓越級智慧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2)編制申報書,於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線上申報並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報書(須與線上填報一致)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申報主體應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並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本市的項目審核、推薦工作,擇優進行推薦。

  3.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組織卓越級智慧工廠評審認定和宣傳推廣。

  4.項目申報、評審、管理、評估等工作基於智慧製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miit-imps.com)開展。

  三、聯繫方式

  聯繫人:徐浩銘 15526641871 張超穎 13661264713

  材料郵寄: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

  技術支援:18811445758  15010075395

  特此通知。

  附件:1.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

  2.卓越級智慧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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