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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2024-10-09
  5. [成文日期] 2024-10-08
  6. [發文字號] ​京環發〔2024〕1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10-0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40期(總第868期)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建築工程等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更新實施細則》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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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環發〔2024〕1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加力支援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改規〔2024〕5號)要求,加快推動本市建築工程等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工作,制定《北京市建築工程等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更新實施細則》,現予印發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市建築工程等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更新實施細則

  為落實《北京市加力支援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京發改規〔2024〕5號)要求,加快推動本市建築工程等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工作,特製定本細則。

  一、補貼對象

  在本市編碼登記的老舊柴油非道路移動機械(以下簡稱“老舊柴油機械”)僅報廢、報廢並更新為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以下簡稱“新能源機械”)的,可申請補貼。

  本細則中“老舊柴油機械”是指2024年6月30日前已領取本市機械環保登記號碼的國一、國二標準的2類主要柴油機械(包括挖掘機、裝載機);“新能源機械”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依靠新型能源(純電動或燃料電池)驅動的機械,不包括混合動力機械。新購置新能源機械需在本市購置並在本市完成機械編碼登記。

  在京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其他各級財政補助單位,及已申領國家或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的不享受補貼。

  二、補貼標準及適用時間

  (一)補貼標準

  對於滿足補貼條件的補貼對象,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補貼對象銀行賬戶內。根據不同報廢或更新機械類型確定補貼標準,詳見附件1。

  (二)補貼適用時間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補貼條件的機主(指合法擁有機械的個人和單位)在本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以下簡稱“回收企業”,見附件2)報廢老舊柴油機械,或報廢老舊柴油機械並購置新能源機械且領取本市機械環保登記號碼,並完成申報。其中,報廢時間以回收企業出具的《報廢非道路移動機械回收確認表》時間為準,購置時間以本市購置發票時間為準,領取本市機械環保登記號碼時間以在國家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領取機械登記號牌時間為準。

  三、申請流程

  (一)申請材料

  1.個人申請材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個人銀行賬戶資訊,包括開戶銀行、賬戶名稱、銀行賬號等;

  (3)老舊柴油機械購置發票原件照片或掃描件和老舊柴油機械環保資訊採集表;

  (4)機主應就機械歸屬作出書面承諾,填寫《機械來源及歸屬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其申請補貼的機械來源清楚合法;

  (5)回收企業出具的《報廢非道路移動機械回收確認表》(見附件4);

  (6)新能源機械在本市的購置發票和出廠合格證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僅報廢的無需提供),新購置機械所有人應與報廢機械所有人保持一致;

  (7)新能源機械環保資訊採集表(僅報廢的無需提供)。

  2.單位申請材料

  (1)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2)單位銀行賬戶資訊,包括開戶銀行、賬戶名稱、銀行賬號等;

  (3)老舊柴油機械購置發票原件照片或掃描件、企業固定資産證明材料(以上二種材料之一)和老舊柴油機械環保資訊採集表;

  (4)機主應就機械歸屬作出書面承諾,填寫《機械來源及歸屬承諾書》(附件3),承諾其申請補貼的機械來源清楚合法;

  (5)回收企業出具的《報廢非道路移動機械回收確認表》;

  (6)新能源機械在本市的購置發票和出廠合格證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僅報廢的無需提供),新購置機械所有人應與報廢機械所有人保持一致;

  (7)新能源機械環保資訊採集表(僅報廢的無需提供)。

  (二)申請方式

  機主可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頻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在“項目申報”專欄選擇“2024年北京市建築工程等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更新補貼”進行操作,按機械編碼登記備案地,選擇對應區上傳所需材料。機主可在申請平臺上查詢審核進度、審核意見,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機主應根據審核意見,在2024年12月31日24時前補充材料,逾期將不予受理。如遇問題可諮詢對應區生態環境部門(各區諮詢電話見附件5)。

  (三)審核流程

  1.提交申請及初審

  2024年11月30日24時前,機主自主自願通過“政策兌現”頻道線上向機械編碼登記備案所在區生態環境部門提出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機主需提供身份證明、銀行賬戶資訊、老舊機械的購置發票和機械環保資訊採集表、《機械來源及歸屬承諾書》等相關材料,並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流程圖詳見附件6。區生態環境部門對機主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符合報廢條件等進行審核。

  2.報廢老舊柴油機械

  初審通過後,機主自願將擬報廢的老舊柴油機械交售給回收企業,其中擬報廢的機械發動機等主要部件應齊全。回收企業負責核對機主和擬報廢的機械資訊,及時對回收的機械進行拆解,向機主出具《報廢非道路移動機械回收確認表》。回收企業通過京策平臺將報廢機械拆解資訊提供給區生態環境部門,並建立檔案,拆解檔案應包括機械銘牌及其他能體現機械身份資訊的原始資料,保存期不少於3年。區生態環境部門對回收企業的機械拆解情況進行監督。

  3.登出登記

  機主登錄微信小程式“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資訊採集”,上傳機械的《報廢非道路移動機械回收確認表》,對已報廢的機械進行登出。

  4.更新新能源機械(僅報廢除外)

  自願更新購置新能源機械的機主,於2024年12月20日24時前通過“政策兌現”頻道線上提供新能源機械購置發票、出廠合格證和環保資訊採集表,逾期將不予受理。

  5.補貼審核

  各區生態環境部門對申請、初審、報廢、登出、新能源機械購置(僅報廢除外)等情況進行復核,復核後需對報廢補貼申請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向符合要求的機主兌付補貼資金。

  各區生態環境部門確定淘汰更新計劃後,應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報送補貼申請。補貼資金下達後,各區按照財政資金使用要求,按期向通過審核的機主發放補貼資金。

  四、工作要求

  (一)申請者應按照本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如實填報資訊,並對申報資訊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補助資金申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市、區生態環境部門有權追回補貼資金。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的法律責任。

  (二)各區生態環境部門、財政部門,應確保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撥付和使用補貼資金,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監督指導政策穩定運作。

  (三)市、區兩級各相關部門通過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並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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