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本市新型工業化,推動高精尖産業高品質發展,根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北京市關於促進高精尖産業投資推進製造業高端智慧綠色發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以及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以下簡稱高精尖資金)實施指南,組織開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申請工作(第四批),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援方向
方向1 重點投資項目貸款貼息-並購貸款貼息。對工業重點産業或軟體資訊服務業實施並購,並購投資10億元以上,且與銀行簽訂並購貸款合同的企業,對其並購貸款支付的利息分年度給予事後貼息,貼息率不超過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中長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年度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詳見附件1)。
方向2 信創“首貫標”獎勵。對貫徹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的7項政府採購需求標準(2023年版)的企業給予獎勵。對於作業系統類,獎勵前5個産品,每個産品獎勵金額50萬元;對於數據庫類,獎勵前20個産品,每個産品獎勵金額25萬元;對於電腦、伺服器類,獎勵前10個産品,每個産品獎勵金額25萬元。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詳見附件2)。
方向3 模型券獎勵。面向教育、醫療、文化、交通、政務、工業、金融、行銷、司法、傳媒、能源、影視、游戲、園林綠化等行業細分場景的大模型應用項目開展模型券獎勵。對調用第三方大模型API的應用項目,按照不超過單個大模型API服務使用金額50%給予階梯式比例獎勵,單個項目可同時調用多款大模型API服務,單個項目累計獲得的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對採用第三方大模型私有化部署的人工智慧應用類項目,按照不超過大模型採購金額(不含算力、數據等其他費用)20%進行階梯式比例獎勵,單個項目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企業可同時申請API調用和私有化部署兩種方式的人工智慧應用類項目資金獎勵,單一企業每個自然年本政策累計享受獎勵總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詳見附件3)。
二、申報要求與説明
(一)申報條件與要求
1.申報高精尖資金的單位應在本市登記註冊且近3年無嚴重失信記錄。
2.同一單位只能獲得2024年內高精尖資金單個方向支援,且申報的投資類項目應未獲得其他市級財政資金補貼或獎勵支援。屬市級重大項目或單位(含地方配套資金),可不受上述限制,按照市政府審議的方案或政策執行。
3.對有地方配套要求且在京産業化的項目,可按國家要求配套,具體參照《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4.申報單位自願按照要求填寫相關材料,承諾相關事項,並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具體申報説明(申報條件、支援標準等內容)詳見各批通知相應方向附件。
5.申報單位應按照《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接受市區經信、財政等相關部門跟蹤檢查和績效監督。若存在隱報、瞞報和弄虛作假或違背承諾事項等行為,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有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追回資金,同時將項目單位的失信資訊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申報時間與流程
1.本批次申報開放時間為2024年9月24日。
方向1及方向2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8日17:30。
方向3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9日17:30。其中,對於在10月18日17:30前申報方向3且符合條件的單位,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在本年撥付資金;對於10月18日後申報且符合條件的單位,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在2025年撥付(獲得2025年資金支援的單位將無法申報2025年高精尖資金其他方向)。
2.申報單位可在相關方向申報時間內登錄“北京通企服版APP-一體化申報平臺-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組織開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申請工作(第四批)的通知-立即申報”入口填寫,按照填報指引對相關企業資訊及對應材料進行申報,或登陸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頻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選擇相對應的項目申報進行申請。
(三)其他事項
1.政策諮詢聯繫人:
規劃處:申宸,55521098 鄭德勝,55521099 吳蘊之,55520926
技術支援:北京通企服版APP客服人員,82176966,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系統運維人員,55521190
2.各領域聯繫方式詳見下表: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