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知識産權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4-03-20
  5. [成文日期] 2024-03-11
  6. [發文字號] 京知局〔2024〕3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3-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33期(總第861期)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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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知局〔2024〕3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本市實施意見對行政規範性文件實行動態管理的部署要求,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決定廢止《關於修訂〈北京市知識産權運營試點示範單位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等8件行政規範性文件,廢止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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