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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防/國防動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4-07-15
  5. [成文日期] 2024-07-15
  6. [發文字號] 京國動辦發〔2024〕5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7-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33期(總第861期)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國防動員系統行政裁量權基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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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國動辦發〔2024〕52號

各區國動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市國動辦相關處和事業單位:

  現將《北京市國防動員系統行政裁量權基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北京市國防動員系統行政裁量權基準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等文件精神和本市相關工作要求,規範行政裁量權行使,市國動辦結合工作實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人民防空領域行政許可、行政檢查和國防動員領域行政獎勵的裁量基準,制定了《北京市國防動員系統行政裁量權基準》(以下簡稱《基準》)。

  一、行政許可裁量基準

  行政許可裁量基準表(見附件1)。明確了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式、審批時限、中介服務、收費情況等內容。

  二、行政檢查裁量基準

  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見附件2)。根據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雙隨機”檢查工作要求,結合北京市國防動員系統“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各領域執法檢查單等,進一步明確了檢查對象、檢查項名稱、檢查內容、檢查標準、行使層級、檢查方式、檢查方法、檢查頻次等內容。

  三、行政獎勵裁量基準

  行政獎勵裁量基準表(見附件3)。明確了北京市國防動員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獎勵事項的名稱、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辦理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式、評選周期、中介服務、收費情況等內容。

  此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京國動辦發〔2023〕116號)執行。

  本《基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解釋。

附件1

附件1:行政許可裁量基準表

附件1:行政許可裁量基準表

附件1:行政許可裁量基準表

附件1:行政許可裁量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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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2:行政檢查裁量基準表

附件3

附件3:行政獎勵裁量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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