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4-05-29
  5. [成文日期] 2024-05-29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發〔2024〕1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5-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30期(總第858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亦莊新城新擴區大興區域公辦托育服務試點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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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發〔2024〕12號

各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

  為落實本市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要求,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號)、《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京衛家庭〔2023〕22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使部分行政權力和辦理部分公共服務事項的決定》(京政發〔2019〕23號)相關規定,現就亦莊新城新擴區大興區域公辦托育試點期間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亦莊新城範圍新擴區大興區域內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

  二、收費標準

  亦莊新城新擴區大興區域托育服務指導價收費參照大興區托育服務收費管理文件執行。

  三、信息公開

  公辦幼兒園、公辦托育機構應通過招生簡章、幼兒園(托育機構)官網、收費公示欄等方式,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退費規則等內容,提前告知家長,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四、監督管理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依職權對亦莊新城新擴區大興區域的公辦幼兒園和公辦托育機構的托育收費服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嚴禁擅自提高標準、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對違反規定的依法進行查處。

  五、附則

  本通知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期間國家和北京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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