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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文物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4-07
  6. [發文字號] ​京文物〔2024〕36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4-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30期(總第858期)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萬寧橋文物保護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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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4〕369號

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萬寧橋文物保護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確保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運河——玉河故道(澄清上閘含萬寧橋)”的文物安全與交通安全,根據文物保護和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地安門外大街(地安門西大街至鼓樓西大街段),除7座(含)以下載客汽車和公交車以外,禁止其他機動車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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