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16號
根據《國家藥監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於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號)、《國家藥監局關於發佈〈中藥配方顆粒品質控制與標準制定技術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號)等有關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六批)》,共計11個品種,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頒佈實施後,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相應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即行廢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