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4-15
  6. [發文字號] 公告〔2024〕1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4-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28期(總第856期)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六批)》的公告

列印
字號:        

公告〔2024〕16號

  根據《國家藥監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於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號)、《國家藥監局關於發佈〈中藥配方顆粒品質控制與標準制定技術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號)等有關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六批)》,共計11個品種,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頒佈實施後,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相應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即行廢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