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6-15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6-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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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相關委、辦、局,相關市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明確執法職權,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6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

注:鐵路、民航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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