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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6-13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6-1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組織開展2024年度北京市智慧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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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營商合作局、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北京市製造業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現開展2024年度北京市智慧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報主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的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

  2.申報的工廠或車間所在地在北京,已經建成並投入正常使用。

  3.申報的工廠、車間所生産的主導産品符合北京市産業政策,有技術先進性與良好市場前景,並採用行業先進工藝,不屬於最新版《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産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

  4.申報的工廠應滿足《北京市智慧工廠建設關鍵要素》(附件1),車間應滿足《北京市數字化車間建設關鍵要素》(附件2),經濟效益、生産效率、能源利用率、品質管控等各項指標均處於行業先進或領先水準。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提供虛假申報資訊的;

  (2)近三年發生過重大生産安全、品質和環境污染事故的。

  二、申報程式

  企業申請。申報工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本區企業申報,企業按申報要求(附件3)編制和提報申報材料,並對材料真實性負責。

  區級推薦。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後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行文推薦。

  評審公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受理申報材料,開展形式審查;對於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材料,組織專家採取現場核查、會議答辯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審;對於擬認定為北京市智慧工廠、數字化車間的名單,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向社會公示。

  三、工作要求

  推薦申報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原則。請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於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12:00前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附電子版光碟1份),連同推薦匯總表1份(附件4)上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10-63266510

  材料報送聯繫人:杜老師,18612219529、18514282337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甲397號2層222室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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