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經字〔2024〕2號
北京市各境外投資企業:
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反映我國境內投資者對外直接投資情況,更好的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品質發展,現對我市2023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年報工作作出如下通知,請各企業高度重視,按照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一、填報對象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境外企業(機構)證書(注:以《企業境外投資(機構)證書》發證日期為準)並在境外完成註冊手續的企業。
(二)2023年12月31日前為實施對外承包工程項目而在境外設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辦公室(包括分公司、項目部、經理部等)。
二、填報截止日期
2024年6月30日(截止日後不予補報、修改,建議6月20日前填報)
三、填報路徑及填報方法
(一)填報路徑
企業使用已有賬號密碼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http://ecomp.mofcom.gov.cn),進入“我的應用-對外投資合作資訊服務-非電子鑰匙用戶-統計類-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年報資訊管理”進行報送。
(二)相關附件及下載
企業可到境外投資統計管理QQ群(1-12群)的群文件中下載參考附件:企業端用戶手冊、《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2023年12月29日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等。(相關文件均已上傳至我市境外投資統計管理1-12群中,已在其他群人員無需重復添加)
四、填報需注意問題
(一)年報報表中的境內投資者基本情況表(FDIN1)、境外企業基本情況表(FDIN2)、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存量情況表(FDIN3)為必填報表,切勿漏報;成員企業間的債務工具情況(FDIN4表)、境外企業返程投資情況表(FDIN5表)、境內投資者通過境外企業再投資情況表(FDIN6)、境外主要礦産資源情況表(FDIN7)、境外電力生産領域投資情況表(FDIN8)、境外重點農産品産出情況表(FDIN9)均為年報重要報表,請涉及相關情況的企業高度重視,嚴格依照實際情況完整填報。
(二)年報報表中涉及的財報數據均為企業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數據,部分境外國家(地區)企業填報境外企業基本情況表(FDIN2)時,到年報填報截止日仍未出具審計財報的,則以上一年度經審計財報數據為準。
(三)填寫年報前請先核對“境內投資者管理”中的企業所有制性質、主管機關、行業,更新完善聯繫方式。境外暫停營業、籌備設立、撤登出的企業請在“境外企業資訊管理”-“當前狀態”中進行相應調整,撤、登出企業請及時聯繫我局辦理境外投資備案證書登出手續。
(四)根據《統計法》《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規定,填寫境外投資統計年報是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是境內投資主體企業申報各類專項資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條件。未按時報送年報的企業將不予補報,並列入商務部對外投資領域不良信用記錄進行公示。
五、統計填報指導及培訓
我局擬舉辦北京市2023年度對外直接投資年報統計工作培訓會,請各企業選派1名統計業務負責人員參會(建議優先選派財務人員),並自行下載《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
培訓時間:2024年5月24日 14:00—17:00
培訓地點:北京亮馬河飯店會議中心二層萬黛CD廳(朝陽區東三環北路8號)(容量約200人)
參會者請務必於5月21日下午17:00前發送報名回執至聯絡人郵箱:bietca2013@126.com
六、諮詢方式
年報統計填報諮詢:010-65198189/010-65198199
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技術諮詢:010-67870108-1-4
對外投資業務管理諮詢:010-5557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