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延慶區委區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有關部署,《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北京市延慶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空氣品質2023-2025年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踐行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理念,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改善延慶區空氣品質,減少延慶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提高企業自主減少VOCs排放的積極性,制定本辦法。
一、支援範圍
(一)本辦法僅限支援延慶區涉及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以及危險廢物收集處置企業開展VOCs深度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環保技術改造項目(簡稱VOCs技改項目),對上述項目按照改造項目竣工結算金額(不含稅)的50%給予補貼。
(二)VOCs技改項目基建資金佔比超過本項目總投資10%的,按10%計入項目竣工結算金額;不超過10%的,全額計入項目竣工結算金額。
二、支援條件
(一)申報本辦法資金補貼的企業,應註冊登記在延慶區範圍內,並在延慶區納稅和入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二)所申報VOCs技改項目原則上須已實施完成,含稅實際支付金額達到含稅項目總投資的90%(含)以上。項目完成並驗收通過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已享受其他政府財政資金支援的VOCs技改項目,不得申請本次資金補助。
三、申請補貼備案材料
申請本辦法規定資金補貼的企業,在實施VOCs技改項目前需向延慶區生態環境局提交項目計劃材料(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改造計劃、項目實施方案等相關資料),並在延慶區生態環境局進行項目備案,備案需提交的資料包括《申請補貼資金項目備案表》(附件1)以及《環保技術改造項目實施方案》(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揮發性有機物産生排放的現狀,實施改造的具體目標,改造技術方案,改造技術方案專家評審意見,改造技術路線,改造計劃,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預期效果,初步資金預算等內容)。
四、申請補貼資金所需材料
企業按照申報備案的實施方案,完成VOCs技改項目並通過驗收後,可持如下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向延慶區生態環境局申請VOCs技改項目補貼資金:
1.《北京延慶區大氣污染防治環保技術改造資金補貼項目申報表》(附件2,需填寫完整);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3.項目詳細改造方案、竣工圖、竣工驗收報告、竣工結算報告;
4.竣工結算並實際支付的VOCs技改項目資金(含稅)大於200萬元(含)的,需提供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200萬元以下的,需提供項目結算報告,和相關資金支付憑證;
5.VOCs技改項目實施前和實施後在同等工況下VOCs治理設施出口相關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報告中要列出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
6.VOCs技改項目實施前和實施後在同等工況下污染物減排量計算過程和證明材料;
7.企業開戶許可證複印件,或者開戶銀行資訊登記表(見附件3);
8.承諾書(見附件4)。
五、審核與補貼資金髮放
延慶區生態環境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內容及績效符合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按規定發放補貼資金至企業銀行賬戶。
六、附則
1.申請材料受理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31日,過期不再受理補貼資金申請。
2.聯繫電話:69109556。
3.本辦法由北京市延慶區生態環境局制定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