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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3-14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就促字〔2024〕3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3-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2024年國家級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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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就促字〔2024〕39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屬局(總公司)、企業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本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的引領帶動作用,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62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京人社能發〔2023〕3號)等要求,現就開展2024年國家級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主要從成立2年以上的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中遴選産生,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技能大師條件。技能大師是指工作室領辦人,一般應具有高級技師職業技能水準,長期工作在生産服務一線,技能拔尖、技藝精湛並具有較強創新創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技能大師工作室日常工作,在職在聘,距法定退休年齡2年以上。曾獲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或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者優先。

  2.所在單位條件。技能人才比較密集;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制度;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援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工作條件,定期開展培訓、研修、攻關、交流等活動;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辦法並規範運作;積極開展技術革新、技能攻關和推廣活動。

  (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應由行業(領域)內技能拔尖、技藝精湛、業績突出、品行端正、富於創新、業內認可的高技能人才領辦,依託所在單位創建,具體申報條件按照《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執行。

  二、申報程式

  (一)材料申報

  國家級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由所在單位進行申報,按屬地或隸屬關係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市屬局(總公司)、企業集團(以下統稱:主管部門)提交申報表及相關説明材料。申報材料A4格式分開裝訂並加蓋單位公章,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材料一式一份。

  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相關申報表式可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sj.beijing.gov.cn)下載。

  (二)審核推薦

  各主管部門在遴選過程中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及推薦要求和名額,嚴格審核把關,確定推薦對象,在本地區或本系統內公示無異議後,向市就業促進中心(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南路2號)提交同意推薦的各申報單位的申報表、相關説明材料、審核意見,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funana@rsj.beijing.gov.cn,或直接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頻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線上報送。

  (三)推薦名額

  每個主管部門推薦名額為: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1個、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不超過2個。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加強政策宣傳,積極組織屬地或所屬單位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認真做好審核把關和推薦工作。市就業促進中心受理工作室推薦材料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12日。

  (二)各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加強所屬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日常管理,研究完善支援政策、措施,對工作室開展帶徒傳技、技能革新等工作給予指導和管理,不斷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對初次認定的國家級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一次性資助支援,資助資金主要用於工作室設施設備材料購置、技能傳承和交流推廣等。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要積極落實工作室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經費保障,並建立資金管理制度,做好資金使用管理,不得擠佔、挪用和截留,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

  聯 係 人:付娜娜

  聯繫電話:68313544

  電子郵箱:funana@rsj.beijing.gov.cn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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