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環保裝備製造業高品質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加強環保裝備製造行業管理,按照工信部《關於組織開展2024年環保裝備製造業規範條件企業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大氣治理、污水治理、環境監測儀器、固廢處理等環保裝備製造業規範條件企業的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申報企業應為在北京市註冊的獨立法人單位,且在北京市生産相關設備。同時,企業近三年內無以下情況: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生産安全和品質安全事故、III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等。符合條件的企業請於2024年4月22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簡稱平臺)線上提交規範條件申請書等公告申請材料。
2.加強已公告企業的動態管理。請本市已公告企業於2024年4月22日前,通過平臺(事中事後監管-環保裝備規範條件企業年報)線上填報年度資訊採集表。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0日
(聯繫人:方 園;聯繫電話:55521125)
- 附件1:環保裝備製造行業(大氣治理)規範條件
- 附件2:環保裝備製造行業(污水治理)規範條件
- 附件3:環保裝備製造行業(環境監測儀器)規範條件
- 附件4:環保裝備製造業(固廢處理裝備)規範條件
- 附件5:企業年度資訊採集表
- 附件6:北京市已公告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