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監發〔2024〕16號
各區市場監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房山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局機場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佈〈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電梯自行檢測規則〉的公告》(2023年第14號)相關要求,做好本市電梯檢驗、檢測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強化責任落實,規範使用管理、維護保養、自行檢測和檢驗工作,不斷提升電梯品質安全水準。提升工作效能,優化配置檢驗、檢測資源,發揮自行檢測的技術核驗作用和檢驗工作的技術把關作用。加強監督管理,營造守法誠信、公平公正、服務規範的電梯檢測環境。築牢安全基礎,守好安全底線,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
二、工作原則
堅持電梯檢驗的公益屬性和檢測的市場屬性,強化電梯檢驗機構對安全監察工作的技術支撐作用,建立並維護電梯檢測市場良好秩序。堅持規範從業,通過執法檢查、品質抽查、證後監督檢查等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信用監管和違法懲戒,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廣泛監督,跟蹤評價電梯檢驗、檢測工作,着力提升檢驗、檢測品質和服務水準。
三、工作內容
(一)推動電梯檢驗工作有序過渡實施
1.檢驗規則過渡期。2024年4月2日(不含)前,電梯檢驗機構可以依據《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TSG T7001~TSG T7006,以下簡稱舊版檢規)進行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自2024年4月2日起,電梯檢驗機構嚴格依據《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TSG T7001-2023,以下簡稱新版檢規)進行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
對於2023年4月2日(不含)之前簽訂供貨合同,或者已經通過公開招投標確定中標,需要在過渡期滿後實施安裝監督檢驗的電梯,並且已於2023年7月1日前書面告知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此類電梯安裝監督檢驗時,新版檢規附件A1.2.2.7、A1.3.3可以按照舊版檢規的要求進行檢驗,新版檢規附件A1.2.4.3(1)、A1.3.12.1、A1.3.12.3可以不檢驗;其後的定期檢驗、自行檢測的相應項目也按照相應要求進行。
2.定期檢驗周期。2024年4月2日起,依據新版檢規中關於定期檢驗周期要求,確定電梯定期檢驗時間。
3.加強檢驗管理。各電梯檢驗機構要依據新版檢規要求,及時修訂完善檢驗品質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和相關記錄表格等,統一檢驗工作標準。做好內部宣貫和培訓工作,確保檢驗人員熟練掌握檢驗要求。配齊檢驗所需的音像記錄設備和儲存設備,嚴格按照新版檢規要求進行音像記錄,確保記錄資訊完整可追溯。
(二)嚴格執行自行檢測要求
1.自行檢測周期。自2024年4月2日起,在新版檢規規定應當實施檢驗之外的年份,每年進行一次自行檢測。自行檢測日期以最近一次監督檢驗合格日期或者定期檢驗合格日期所在月份為基準確定。
2.自行檢測主體。電梯自行檢測的責任主體為電梯使用單位。電梯使用單位符合自行檢測要求的,可以對本單位所使用管理的電梯開展自行檢測;電梯使用單位也可以委託符合要求的向其提供電梯維護保養服務的單位,或者經核準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實施自行檢測。從事自行檢測的電梯使用單位或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要求為本單位的檢測人員辦理執業公示。
3.自行檢測資訊同步。在北京市開展自行檢測的單位,應與市市場監管局做好信息化系統對接工作,確保及時同步電子化自行檢測資訊。
4.自行檢測實施。自行檢測單位應當制定包括檢測程式、內容、要求和方法以及檢測記錄格式和填寫要求的檢測作業指導書,用於指導檢測工作,並建立和實施檢測工作品質檢查和考核制度。嚴格按照《電梯自行檢測規則》(TSG T7008-2023,以下簡稱檢測規則)要求實施檢測,出具《電梯自行檢測備忘錄》和《電梯自行檢測報告》。
5.自行檢測資訊公示。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自行檢測備忘錄》以及整改情況公示在便於電梯使用者閱讀的位置,公示期不少於15日。
6.換領使用標誌。自行檢測項目均符合檢測規則要求的,電梯使用單位在檢測當月憑《電梯自行檢測符合性聲明》,到最近一次實施檢驗的檢驗機構換取《特種設備使用標誌》,並按要求進行張貼。檢驗機構在收到《電梯自行檢測符合性聲明》後1個工作日內,對填寫內容進行確認,確認無誤的,列印發放相應《特種設備使用標誌》。
(三)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電梯使用單位要切實落實自行檢測主體責任,明確檢測時間,建立檢測品質監督制度,穩妥做好自行檢測組織實施工作。要對自行檢測不符合項目及時進行整改,存在較嚴重不符合項目的,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電梯。組織協調電梯維保單位配合開展自行檢測工作,在現場檢測與整改中提供支援。
四、監督管理
(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一是強化檢測單位責任落實,定期對電梯檢測單位和檢測人員合規性進行全面查驗,嚴厲打擊出租出借資質、證件挂靠、無證人員檢測、出具虛假報告等行業亂象。二是加強檢驗、檢測品質監管,對檢驗、檢測單位開展全覆蓋監督抽查,復查檢驗、檢測結果,客觀公正評價檢驗、檢測能力和品質。結合投訴舉報、來信來訪和日常監管等工作,對問題集中的檢測單位和人員實施重點監管。三是推進非現場監管,結合“一梯一碼”在檢測環節應用,利用信息化手段“線上”查驗電子報告、檢測人員身份等內容,提升監管效能。
(二)強化信用監管和違法懲戒
一是加強信用監管,對於違法違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較嚴重行政處罰的單位,依法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二是強化公開警示,向社會公開自行檢測違法違規行為,提示電梯使用單位審慎選擇檢測單位。三是加強許可管理,對於出具虛假檢驗、檢測結果或者檢驗、檢測結果嚴重失實,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機構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四是加強電梯使用單位監管,依法嚴肅查處超期未檢測、不執行檢測整改要求、電梯存在較嚴重不符合項目仍繼續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一是加強自行檢測及整改情況公示管理,督促電梯使用單位切實履行公示職責,便於乘客查看監督。二是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及時妥善處置電梯檢驗、檢測類訴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三是發揮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引導加強行業自律,提高檢測能力和品質,提升守法誠信意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電梯檢驗、檢測工作,牢固樹立改革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籌安全和改革,穩妥有序做好新版檢規和檢測規則的實施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電梯使用單位要切實落實自行檢測主體責任,確定自行檢測單位,穩妥做好自行檢測組織實施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檢測品質。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強化屬地責任落實,加強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切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準,督促相關單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市市場監管局。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廣泛的媒介途徑和多樣的宣傳方式,積極向相關單位宣傳電梯檢驗、檢測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讀,重點提示電梯使用單位提前做好自行檢測準備工作。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