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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2-23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就促字〔2024〕2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3-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2024年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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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就促字〔2024〕25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屬局(總公司)、企業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新時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京辦發〔2023〕9號)精神,加大複合型、知識型、創新型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提高其技術革新、技能攻關能力,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依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關於印發〈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京人社能發〔2022〕6號),2024年將繼續組織開展高技能人才研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修方向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加快我市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緊緊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功能定位和高品質發展需要,聚焦智慧製造、新職業新業態、數字技能、城市運作保障和現代服務業,針對生産服務面臨的技術難題、技術瓶頸和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申報研修項目。

  二、研修對象

  北京地區企事業單位生産服務一線崗位中,與研修方向相關職業(工種)的技師、高級技師(已取得技師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連續在京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2個月及以上,且未參加過2023年高技能人才研修。

  三、項目申報

  北京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師學院等具有職業培訓條件和經驗的單位應於2024年6月30日前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fuwu.rsj.beijing.gov.cn/jycy/jycs/jntsxd.html)提交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項目實施方案(附件1),市就業促進中心組織專家對研修項目進行評審。根據工作需要,評審將採取材料評審或現場評審方式進行。需現場評審的,請申報單位安排項目負責人到評審現場參加評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通過評審的項目,辦班單位應制定詳細的研修計劃,並在開班前一週,將高技能人才研修開班申請(附件2)報市就業促進中心備案,經審核同意後方可開班。

  四、研修補助

  辦班單位應於研修項目結束兩周內,向市就業促進中心提出補助資金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高技能人才研修補貼申請表(附件3)、研修項目成果總結、高技能人才研修結業登記備案名冊、學員研修工作總結。市就業促進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委託第三方對研修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進行審計,經審核通過後,按每人5000元標準給予辦班單位資金補助。

  五、有關事項説明

  (一)關於研修學時和考勤管理

  1.研修學時。每學時不少於40分鐘,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開班動員、結業儀式、輔導學員撰寫工作總結時間不計入80學時。

  2.學員考勤。原則上每門課程都要進行簽到,同一門課程超過半天每半天簽到一次,簽到表應包含課程名稱、教師學員、時間地點等資訊,確保能夠準確統計學員出勤情況。學員出勤率計算公式為:出勤率=實際簽到次數/應簽到總次數×100%。

  (二)關於崗位研修及工作總結

  1.參觀考察和交流研討。考察研討應有明確的主題和任務,活動過程中,指導教師應圍繞主題引導指導學員積極參與,並對學員的表現和發言進行點評評分,辦班單位應做好活動全程記錄和資料留存。

  2.學員工作總結。辦班單位應安排輔導教師對學員撰寫工作總結進行指導,輔導教師要在每名學員的工作總結結尾處給出評價意見和得分並簽名。

  3.研修項目成果總結(班級工作總結)。辦班單位應對研修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管理、品質監管、學員反饋、用人單位反饋、結業考核、研修效果等內容進行分析總結並提出後續跟蹤指導工作計劃。

  (三)關於線上教學

  為確保研修品質,辦班單位應嚴格控制線上教學模式的使用和時長,並制定有效的線上教學管理方案,保證教學品質和學員的學習效果。所選用的線上學習平臺應能夠自動記錄學員進入、離開教室時間,學員、教師應實名登錄學習平臺,學習期間全程打開攝像頭。

  六、工作要求

  (一)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高技能人才繼續教育與使用、晉陞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高技能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技能評定、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鼓勵和支援本單位高技能人才積極參加研修學習。

  (二)各區人力社保部門,各總公司、企業集團要高度重視研修工作,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充分調動企業、院校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動員指導有條件的單位申報研修項目,形成全社會尊重、關心、參與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良好氛圍。

  (三)各承辦單位要圍繞産業發展和用人單位需求,認真編制實施方案,創新研修方式,提升研修針對性實效性。要嚴格按照項目方案和開班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調整變更研修主題、內容、對象、舉辦時間和地點,確需變更的應提前報市就業促進中心備案。要加強研修品質管理,加大過程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研修培訓項目順利實施。市就業促進中心將對研修班次進行監督巡查和第三方審計,對未完成研修項目、不按要求上報相關材料、弄虛作假的研修班次,不予撥付資助經費。

  (聯繫人:聶昆     聯繫電話:68318097)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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