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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4-02-23
  5. [成文日期] 2024-02-23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4-02-23
  8. [發佈日期] 2024-02-2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開展2024年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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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工業主管部門,節能服務機構,各有關企業: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4年度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4〕45號)要求,為落實《工業能效提升行動計劃》,推動企業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加快工業綠色發展,現將我市2024年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一)診斷服務範圍。重點選擇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屬、輕工、機械、汽車、電子等行業和數據中心等資訊基礎設施,組織節能診斷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工業園區,開展公益性節能診斷服務。

  (二)診斷服務內容。節能診斷服務機構應針對中小企業、工業園區生産工藝流程、重點用能設備和公輔設施、餘熱余壓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用能結構優化及能量系統優化等方面,搜尋短板弱項,提出技術、設備、管理等方面節能改造措施建議,為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園區提出可複製易推廣的節能降碳解決方案。鼓勵節能診斷服務機構對“十四五”前三年接受工業節能診斷服務的企業持續開展跟蹤和服務,系統推進節能改造措施建議實施。

  二、工作程式

  (一)制定工作計劃。各區工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和行業特點,組織專業水準高、服務能力強、企業認可度好的節能診斷服務機構,以及符合節能診斷範圍、有節能診斷需求的中小企業、工業園區,對接達成服務意向。原則上每家服務機構服務的中小企業、工業園區數量應不少於20家。請各節能診斷服務機構於2024年3月8日前將《2024年度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工作計劃表》(見附件1)報送我局。我局綜合考量工業節能診斷服務機構的服務規模品質、專業人員、技術水準以及被診斷企業情況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上報我市工作計劃表。

  (二)確定節能診斷服務機構。一是鼓勵已中標2019-2023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診斷服務商和入選我市2022-2023年綠色診斷服務商的企業參與節能診斷工作。二是鼓勵未入圍上述服務商,且業務能力強、企業認可度高、服務意識好的節能服務機構,向我局申請參與節能診斷服務工作,請按要求於2024年3月5日前提交申報材料(見附件2)。我局將對新增服務機構進行合規性審查後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公開招標,併發布2024年工業節能診斷服務任務清單。

  (三)開展工業節能診斷服務。中標節能診斷服務機構應按照工業企業和重點行業節能診斷服務指南等相關要求,高品質開展節能診斷服務,確保按時完成診斷服務任務。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及診斷報告應及時報送我局,並同步報送至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平臺(www.gmpsp.org.cn)。承擔全國工業節能診斷服務任務的機構不得就診斷服務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四)報送工作總結。各節能診斷服務機構在任務完成後,應從診斷數量、完成品質、數據分析、企業反饋等方面對工業節能診斷服務進行全面梳理總結,於2024年11月3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告(見附件3)報送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區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和組織協調,圍繞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小企業、工業園區等,加強節能診斷服務與綠色診斷服務、節能技改、能效對標達標、綠色工廠創建等工作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強化工業節能降碳責任意識,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節能診斷服務市場化組織、企業等各方力量,積極探索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節能診斷服務推進模式。

  (二)強化過程跟蹤。各區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服務過程指導,協調解決診斷服務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持續提升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品質和效率。促進節能技術裝備推廣、技術改造諮詢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經驗交流,促進行業、企業間交流互動,推動形成諮詢、診斷、改造、評估的節能服務閉環。

  (三)做好結果應用。各區工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財政資金等已有政策,引導企業落實節能診斷措施建議,持續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做好節能診斷服務與工業節能監察、節能技術裝備目錄推廣等工作的協同配合,積極組織推廣共性節能技術裝備和管理措施。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3日  

  (聯繫人:耿恩澤;聯繫電話:010-55520947  電子郵箱:gengenze@jx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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