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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2-19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2-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徵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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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管局辦公室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度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快數據中心能效提升和綠色低碳發展,推進數據中心集約化、綠色化、智慧化建設,支撐北京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建設和人工智慧産業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現組織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徵集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項目要求

  1.數據中心所有者具有在北京市登記註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建設地點位於北京市;産權清晰,具有明確、完整的物理邊界,擁有獨立的供配電和製冷系統,已接入本市節能監測服務平臺,開工前已完成有效的項目備案、能評等手續;截至申報日已全系統連續穩定運作1年以上。

  2.符合國家新型基礎設施綠色高品質發展有關規劃和佈局要求,實現集約化、綠色化、智慧化建設,原則上推薦的數據中心規模應不小於3000個標準機架(公共機構、金融領域數據中心除外)。

  3.機櫃資源、算力負荷、網路資源等算力資源利用水準處於行業內先進水準,算力算效水準高。

  4.能源利用效率高,電能利用效率應達到北京市地方標準《數據中心能源效率限額》(DB11/T1139)中的准入值及以上,優先推薦達到先進值的項目(年能耗≤2萬噸標煤的PUE准入值為1.25,年能耗>2萬噸標煤的PUE准入值為1.2;PUE先進值為1.15),可再生能源利用水準較高。

  5.綠色低碳發展水準高,建立並實施綠色採購制度,開展綠色運維,積極提供綠色公共服務,能夠協同帶動産業鏈供應鏈綠色供給能力提升。

  6.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未正常經營生産的;發生安全(含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生産安全等)、品質、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處罰決定為準);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二、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及要求

  以下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蓋章掃描電子版一份(附件4除外)。

  1.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自評價報告(見附件2,依據附件1編制),含附件清單;

  2.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第三方評價報告(見附件3),含第三方機構資質符合性證明材料;

  3.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匯總表(見附件4,僅需要可編輯電子版);

  4.申報數據中心的項目備案、能評等手續證明材料。

  三、報送時間

  各申報單位請於2024年2月27日前將紙質版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電子版同時發送至gaozhengzhou@jxj.beijing.gov.cn,並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進行填報。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會同有關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確認,在結合産業效果、應用領域、能效水準、算力規模等因素基礎上擇優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9日  

  (聯繫人:高鄭州;聯繫電話:55521283,1881093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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