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發〔2024〕3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十三屆四次全會工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落實多出有利於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政策的工作要求,強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調節,大力推動轉方式、調結構、提品質、增效益,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結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實際,現制定本措施。
一、全力推動工業穩增長
1.鞏固穩中向好基礎。支援工業企業抓住一季度窗口期,保持良好回升態勢,加快實現達産增産。鼓勵工業企業2024年第一季度産值實現正增長,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增速達7%,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2.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加大對製造業轉型升級支援力度,壯大以高精尖産業為代表的實體經濟,加快推動新型工業化。鼓勵工業企業向較高增速回歸,工業企業2024年全年産值20億元以下、增速達7%,按全年産值增量部分的0.8%給予支援;産值達20億元(含)以上、增速達5%的,按全年産值增量部分的0.8%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3.支援企業擴大産能。對2024年第一季度使用銀行貸款採購設備總金額達500萬元的新建或在建項目,按照實際使用銀行貸款採購設備資金給予貸款貼息,貼息率為2%,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貼息上限為2000萬元。按照當年貼息總額的50%提前撥付貼息資金。
4.支援企業技術改造。對2024年第一季度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産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採購設備總金額達5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支援期範圍內實際發生設備採購投資額的10%給予投資補助,補助上限為1000萬元。按照補助總額的50%提前撥付補助資金。
5.支援建築業為産業發展提供應用場景
(1)支援建築業企業資質晉陞。加大建築業總部型企業培育力度,鼓勵建築業企業向産業鏈上下游延伸,為新産品、新技術提供市場和資金支援。對2024年度新增施工特級資質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2024年度新增施工一級資質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支援建築業企業加快發展。推動建築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促進建築業轉型升級。對2023年産值增速為正的億元規模以上建築業企業、2024年第一季度增速達10%的(2024年新成立納統且同期基數為零的企業不考慮2023年增速),按第一季度産值增量部分的0.7%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24年全年産值增速達10%的,按全年産值增量部分的0.6%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促進生産性服務業加快發展
6.推動兩業融合發展。支援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推動生産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為製造業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1)支援資訊服務業持續快速發展。鼓勵資訊服務業企業2024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20%,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5%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2024年全年營業收入5億元以下、增速達20%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5億元(含)以上、增速達20%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1.2%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激發科技服務業釋放新動能。鼓勵科技服務業企業2024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12%,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8%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2024年全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下、增速達12%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增速達8%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0.5%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促進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提質升級。鼓勵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2024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速達10%,按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3%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2024年全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增速達10%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2%給予支援;對全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含)以上、增速達6%的企業,按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2%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7.大力招引行業重點企業。聚焦主導産業,精選細分賽道,加速産業集聚。對2024年度新增的資訊服務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20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20%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10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20%的,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5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20%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2024年度新增的科技服務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10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2%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5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2%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2024年度新增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全年營業收入達5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0%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全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含)以上且增速達10%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支援金融機構對接重點企業提供存貸款服務。
三、促進消費釋放內需潛力
8.推動消費持續擴大。支援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培育壯大新型消費,增強經濟增長內生動力。鼓勵批發和零售業企業2024年第一季度銷售額增速達6.5%,按第一季度銷售額增量部分的0.3%給予支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24年全年銷售額增速達4.5%-6.5%的,按全年銷售額增量部分的0.1%給予支援;銷售額增速達6.5%的,按銷售額增量部分的0.2%給予支援;全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加大企業培育力度
9.促進企業升規納統。加強企業梯隊培育,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增強經濟發展後勁。對於2023年12月1日(含)-2024年4月1日(含)首次在亦莊新城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且增速達5%的工業、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10.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以科技創新推動産業創新,鼓勵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對從事技術交易活動的獨立法人單位,按照2024年度認定登記並核定的技術合同成交額1‰給予獎勵,對同比增長超過1億元的單位,給予額外5萬元獎勵;對2024年度吸納北京市技術合同交易額的單位,按照吸納額的1‰給予獎勵,對同比增長超過5000萬元的單位,給予額外5萬元獎勵;全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其他規定
1.本措施適用於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
2.本措施第9條、第10條採取免申即享方式兌現,其餘條款需在政策兌現平臺進行申報。
3.兌現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低於1萬元不予兌現。
4.本措施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