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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1-15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開展網路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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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加強網路安全先進技術應用引導,推動網路安全産業高品質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門辦公廳關於開展網路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網安函〔2023〕360號)要求,現組織開展網路安全試點示範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範內容

  適應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發展新形勢,以新型資訊基礎設施安全、數字化應用場景安全、安全基礎能力提升為主線,面向公共通信和資訊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廣播電視、金融、交通運輸、郵政等重要行業領域網路和數據安全保障需求,從基礎網路安全、雲計算安全、人工智慧安全、大數據安全、信創安全、商用密碼、車聯網安全、物聯網安全、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安全、網路安全共性技術、網路安全創新服務、教育技術産業融合發展聯合體、網路安全“高精尖”創新平臺等13個重點方向(附件1),遴選一批技術先進、應用成效顯著的試點示範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主要由公共通信和資訊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廣播電視、金融、交通運輸、郵政等行業領域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為其提供網路和數據安全技術、産品、解決方案和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等組成聯合體申報(牽頭單位1家,聯合單位不超過2家)。網路安全“高精尖”創新平臺方向主要面向技術創新或試點示範區運營、管理機構。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申報項目。主要包括支撐本單位自身網路安全工作或為用戶提供安全服務的網路安全技術平臺或系統,具備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可推廣性等特點。網路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臺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級及以上各類技術創新區或試點區,具備區域優勢明顯、産業基礎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創新要素聚集等特點。

  (三)每個申報主體可最多牽頭或參與申報2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僅可選擇1個試點方向。

  (四)已入選國家級或聯合開展部門有關試點示範項目、已獲得國家專項資金支援的項目不可重復申報,未建及在建項目不可申報。同一項目不可通過多途徑同時申報,否則取消項目資格。

  三、工作流程

  (一)請各申報單位於2024年2月20日17:00前將項目申報書(一式三份)和對應材料電子版(提交光碟併發送至郵箱:cuihy@jxj.beijing.gov.cn)報送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我局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試點項目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範,試點示範期為2年。

  四、聯繫方式

  聯繫人:李老師13718886437,崔老師 55520820;

  郵   箱:cuihy@jxj.beijing.gov.cn;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甲275號604室(聯繫人:李老師,聯繫方式:13718886437)。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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