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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2-19
  6. [發文字號] 京教函〔2023〕65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1-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配合住建部門做好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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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3〕654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高校,各直屬單位: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近期給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來文《關於做好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的函》,決定在今冬明春(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組織開展本市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要求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結合所管行業特點,督促所管行業相關單位認真落實本次房屋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現就本市教育系統各單位配合住建等部門做好此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機制

  各單位要按照《關於開展2024年度北京市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3〕413號)要求,在屬地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制訂房屋安全檢查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和義務,建立專項工作責任制(詳見附件1),成立專項工作組,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協調推進房屋安全檢查工作。

  二、嚴格落實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部分省市發生的居住房屋和體育場館垮塌事件教訓,嚴格按照市區兩級住建、房管等部門工作要求,嚴密組織實施,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主義,確保房屋安全檢查工作部署到位、執行到位、落實到位;積極配合做好房屋安全檢查工作,加強與屬地住建、房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密切聯繫與溝通,在屬地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完成《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統計報表制度》(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各項基礎表、匯總表和各類房屋安全檢查清冊。

  三、按時完成資訊報送

  各單位要按照《關於開展2024年度北京市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3〕413號)要求的時間節點,配合屬地住建、房管部門完成《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統計報表制度》各項基礎表、匯總表和各類房屋安全檢查清冊,上述材料的電子版報市教委備案(郵箱:jijianerke@163.com),報送時間:2024年2月28日前報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責任制、《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統計報表制度》的相關表格,2024年3月15日前報各類房屋安全檢查清冊。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  

  (聯繫人:戴慧凱,吳繼光;聯繫電話:51994837,578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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