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中心發〔2023〕30號
各區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保障中心、各區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管理中心、各區街道(鄉鎮)政務(便民/市民)服務中心、各類學校: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17〕2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京人社農合發〔2017〕250號)和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京醫保發〔2023〕17號)文件規定,為做好2024年度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保繳費期
(一)2024年度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期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參保人當月完成參保後,稅務部門於次月徵收。
(二)在參保繳費期內完成繳費人員待遇如下:
在集中期內完成繳納的參保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實時醫保待遇。在2024年1月參保、2月完成繳納的參保人,自醫保部門收到稅務部門繳費成功資訊次日,開始享受實時待遇,之前發生的醫療費可手工報銷。
(三)繳費時間為:每月5至20日期間的工作日15:00前,銀行批量扣款日為每月15日(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其中2023年12月銀行批量扣款日為15日、18日與19日。存在有效繳費協議(批扣)的參保人在銀行批量扣款日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繳費。
二、個人繳費標準
學生兒童每人每年375元;勞動年齡內居民每人每年695元;城鄉老年人每人每年400元。
三、繳費渠道
(一)京通小程式繳費
參保人可通過微信、支付寶、百度客戶端搜索“京通”小程式,進入“社會保障”欄目下的“社保費辦理”功能,點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辦理”繳費。也可通過支付寶“市民中心(北京)”或微信“城市服務(北京)—社保”選擇“社保繳費”進入。
(二)電子稅務局繳費
參保人可通過北京市電子稅務局Web端(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進入“我要辦稅-社保”)、北京稅務APP(安卓版)(進入“辦稅”選擇“社保費辦理”)、微信北京稅務服務號(進入“移動辦稅”)辦理繳費。
(三)銀行APP繳費
可通過郵儲、北京、農商、浦發銀行APP辦理繳費,具體請諮詢相關銀行。
(四)銀行批量扣款繳費
與參保人簽署了有效繳費協議(批扣)的銀行會在銀行批量扣款日進行扣款,請參保人及時關注繳費情況。
(五)銀行櫃檯繳費
參保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代辦人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身份證,到本市郵儲、北京、農商、交通、浦發、華夏、農業、建設、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銀行辦理繳費業務。
四、其他事項
(一)無意願或不具備條件繼續參加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請及時到參保所在地社保所辦理減員手續,避免扣款。
(二)具備免繳資格的人員由各相關職能部門將名單提供給市醫保局,完成參保繳費手續。
(三)初次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為家庭成員繳納保費時,需先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或經辦櫃檯辦理共濟備案。在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足額的情況下,除可為自己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外,還能為已建立共濟關係的家庭成員繳納保費。醫保部門將於每月最後一天發起扣費工作。
(四)關於參保及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繳費業務有疑問,可以撥打12333;關於稅務渠道繳費業務有疑問,可以撥打12366;使用北京市電子稅務局有疑問,可以撥打4007112366。
五、工作要求
各區醫保(社保)經辦機構和有關單位應認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執行,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並做好解釋宣傳工作。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