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1號
各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關於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建築保護利用的意見〉的通知》(文物督發〔2022〕14號)及《北京市文物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文物建築開放利用導則(試行)〉的通知》(京文物〔2023〕1771號),請你局梳理本轄區範圍內保存狀況良好、安全責任清晰、文物價值明確的國有或集體所有的文物建築,提出第一批擬引入社會力量參與保護利用的文物建築名錄,經區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開發佈,同時抄報北京市文物局,具體要求如下:
一、名錄包括文物建築的歷史價值、文物構成、保存現狀、使用面積、保護利用需求、所有人或使用人情況等基本資訊及多個角度的現狀照片,詳見附件樣表。
二、第一批名錄不限數量,請於2024年3月22日前將《文物建築活化利用項目名錄》加蓋公章後反饋市文物局。同時,請做好項目儲備工作,市文物局將定期徵集項目。
三、市文物局會將徵集到的項目統一交由北京産權交易所“北京文物活化利用服務平臺”發佈,如你局已有其他發佈平臺,請告知。
四、其他産權性質的文物建築的所有人如有意願在“北京文物活化利用服務平臺”公開發佈合作資訊,可聯繫市文物局或北京産權交易所。
聯繫人:北京市文物局 劉奕錦64067790、18910858386。
北京産權交易所 白鷺83143142、13466540714; 許青83143019、18612251195。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