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文物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2-25
  6. [發文字號] 京文物〔2023〕178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2-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文物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文物保護工程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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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3〕1784號

各區文旅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總體部署,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落實國家文物局《關於文物保護工程資質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發〔2021〕30號)有關要求,加強和規範北京市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管理,深化北京市文物保護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我局組織編制《北京市文物保護工程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細化我市文物保護工程資質管理具體內容,制定相關管理措施,現予以印發,請各區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25日        

  (聯繫人:呂忠霖;聯繫電話:6407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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