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保險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3. [聯合發文單位] 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河北省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1-15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1-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等部門關於印發《2023年京津冀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名錄》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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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北京市工傷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河北省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相關部門:

  按照《京津冀社保經辦服務協同合作協議(2023-2025年)》,為做好京津冀三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互認工作,更好地為工傷職工提供優質便捷服務,現將《2023年度京津冀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名錄》印發給你們。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京津冀工傷職工在三地間進行異地居住就醫申請、轉診住院申請、異地輔助器具配置申請等業務時,可選擇本名錄範圍內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無需再經就醫地經辦機構簽章確認。京津冀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名錄按年度公佈。新年度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名錄未公佈前,原名錄依然有效。年度內如出現新增或取消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情況的,將另行發文通知。

  國家有新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北京市工傷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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