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民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2023-07-01
  5. [成文日期] 2023-10-19
  6. [發文字號] 京民社救發〔2023〕24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1-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42期(總第822期)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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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社救發〔2023〕240號

各區民政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審計局:

  為更好地保障本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按照《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282號)、《關於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5〕13號)、《關於建立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6〕15號)的規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會同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測算、制定了本市低保調整標準和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1320元調整為1395元。

  二、因標準提高所增加的經費,由各區財政負擔。

  三、新標準從2023年7月施行。

  此次低保標準的調整,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增進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也是不斷織密築牢民生保障安全網的具體體現。各區民政、財政及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抓好貫徹落實,確保本次低保標準調整工作順利有序到位。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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