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電子政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0-10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3〕33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0-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啟用新版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電子證照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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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3〕333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建築業“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規範化、便利化水準,根據《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的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啟用新版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電子證照(以下簡稱“新版電子證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版電子證照啟用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本市啟用新版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電子證照。持證人應及時獲取新版電子證照,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新版電子證照上的新註冊編號自行重新刻製執業印章。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市二級建造師統一使用新版電子證照,舊版電子註冊證書作廢,持證人和所在註冊企業辦理相關業務時應提供新版電子證照。

  (三)新版電子證照採用OFD格式文件為載體,加蓋“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資格證書專用章”電子簽章,形成全國統一的電子證照版式(示例及説明詳見附件)。

  二、新版電子證照獲取

  (一)持證人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經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進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員資格管理資訊系統,在個人資訊維護欄目按要求上傳本人手寫簽字圖像後方可獲取新版電子證照。

  (二)持證人獲取新版電子證照時,應確認電子證照的使用有效期,使用有效期應在註冊專業有效期範圍內。超出使用有效期的新版電子證照無效,需重新下載新版電子證照,並再次確認使用有效期。

  (三)持證人列印新版電子證照後,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並簽署日期,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照無效。本人手寫簽名圖像模糊不清或發生變更的,可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員資格管理資訊系統,通過申請二級建造師個人資訊變更重新提交。

  (四)持證人應妥善保管本人的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賬號及密碼資訊,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賬號及密碼資訊洩露所産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三、新版電子證照查驗

  (一)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眾提供證照信息公開查詢服務。

  (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眾提供證照信息公開查詢及二維碼掃描驗證服務。

  四、新版電子證照應用

  新版電子證照啟用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築業企業資質許可、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建設工程品質安全監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行業監管及行政執法等工作中應當予以認可。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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