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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0-2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0-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開展2023年産業鏈龍頭企業自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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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營商合作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京津冀産業協同發展戰略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對高精尖産業的引領帶動作用,釋放其在産業鏈要素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以及對産業發展的引領帶動作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擬開展2023年産業鏈龍頭企業自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産業鏈龍頭企業應為在北京市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先進製造業和軟體資訊服務業企業。

  2.企業應在國內同行業具有一定行業領導地位,有意願通過發揮自身優勢,帶動鏈上中小企業發展,助力京津冀産業發展生態的打造和企業運營生態的重塑。

  3.先進製造業企業上一年度(或2023年1-10月份)工業産值10億元(含)以上;軟體資訊服務業企業上一年度(或2023年1-10月份)營業收入20億元(含)以上。

  4.企業擁有市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包括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或上一年度(2023年1-10月份)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3%(軟體資訊服務業企業比例不低於7%)。

  5.以上條件需同時符合。

  (二)履行責任

  1.結合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京津冀協同需要以及本企業實際,制定明晰可行的企業帶動産業發展的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充分發揮行業引領作用,帶動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引導上下游企業開展數字化升級和智慧化改造。

  3.推動關鍵零部件製造和産業鏈關鍵環節在京津冀區域落地,顯著提升區域配套化率,提振區域産業發展內生動力。

  二、辦理流程

  (一)申報材料

  1.北京市産業鏈龍頭企業申請表(模板見附件1);

  2.北京市産業鏈龍頭企業申請報告(模板見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研發創新平臺建設、專利授予方面的佐證説明材料;

  4.其他相關證明。

  上述申報材料,要編制名錄,並用A4紙雙面按順序、分類裝訂成冊(每類都要加蓋企業公章)。

  (二)制定強鏈補鏈方案(裝訂成冊,加蓋公章)。結合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京津冀協同需要以及企業實際,系統梳理本企業産業鏈供應鏈現狀,明確産業鏈供應鏈配套企業及配套産品,形成基礎臺賬,並制定企業京津冀強鏈補鏈推進方案,確定明晰可行的強鏈補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自薦流程

  1.産業鏈龍頭企業遴選工作主要採用自薦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企業,以自願原則向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紙質材料3份,電子版刻錄光碟)。

  2.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並出具同意申請的推薦函。

  3.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統籌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和強鏈補鏈方案進行復核,通過後組織開展後續工作。

  三、其他事項

  1.本項工作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代辦,任何單位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開展與企業自薦有關的活動。

  2.自薦周期。企業自薦時間為10月27日-11月6日;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時間為11月1日-11月7日。如發生政策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以最新通知為準。

  3.諮詢電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王老師55578191、李老師64021797。

  4.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街道鼓樓東大街48號。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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