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公安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9-12-22
  5. [成文日期] 2019-12-22
  6. [發文字號] 京公法字〔2019〕111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12-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2019年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公法字〔2019〕1117號

局屬各單位:

  2019年,市局組織對2018年12月31日前印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決定保留70件,決定廢止14件(具體內容見附件1、附件2)。

  附件:1.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2.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北京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2日  

附件1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保留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附件2

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備註:有效文件)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