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1-01
  5. [成文日期] 2023-10-31
  6. [發文字號] 京房公積金髮〔2023〕3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0-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45期(總第825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對隨單位從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區人員實施住房公積金支援政策的試行意見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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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公積金髮〔2023〕30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各管理部、貸款中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經第二十九次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實施支援雄安新區的住房公積金政策提出試行意見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確保疏解單位和人員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的原則,創新政策,細化措施,服務保障相關單位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住房公積金服務。

  二、支援政策

  (一)適用對象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北京中心)根據雄安新區疏解單位和人員名單,對於隨單位從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區人員(以下簡稱疏解人員)給予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援。

  (二)提取政策

  1.疏解人員在雄安新區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請租房提取的,以實際月租金作為每月提取限額,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2.疏解人員在雄安新區購房,向北京中心申請購房提取的,不受有無京內購房提取記錄的限制。

  (三)貸款政策

  1.疏解人員在雄安新區購房時,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由北京中心發放貸款。

  2.疏解人員購房申請貸款時,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

  3.疏解人員購房申請貸款時,對於還款能力、繳存情況等均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規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120萬元,二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

  4.在雄安新區發放的貸款,原則上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開發商不能提供階段性擔保的項目,由擔保機構提供階段性擔保。

  5.北京中心根據業務實際,委託銀行做好查驗新建住房封頂、貸款發放落地工作。

  6.其他貸款政策按照北京中心現行政策執行,如遇北京中心政策調整,按最優惠政策執行。

  三、其他要求

  1.疏解單位在北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執行北京中心繳存政策及上限標準,以保障疏解單位繳存需求。繳存在分中心的疏解人員,以分中心為主做好服務。繳存在北京地方的,由北京地方中心做好服務。分中心遇有流動性不足等問題的,由北京中心統籌解決。

  2.本實施意見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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