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供應鏈企業:
根據《商務部等8單位關於開展2023年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城市和示範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3〕577號)要求,現啟動2023年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企業申報工作。請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開展申報工作,按照《商務部等8單位關於印發〈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創建工作規範〉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123號)相關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填寫《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創建(城市、企業)申報書》。請各申報企業於2023年10月17日(周二)下班前將企業蓋章的電子版(PDF版)申報材料報送市商務局聯繫人郵箱。
(聯繫人:物流發展處 安楠;聯繫方式:55579410;郵箱:annan@sw.beijing.gov.cn)
- 附件1:商務部等8單位關於開展2023年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城市和示範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 附件2: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創建(城市、企業)申報書
- 附件3:商務部等8單位關於印發《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創建工作規範》的通知
- 附件3-1: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城市(企業)評價指標體系
- 附件3-2: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範創建績效考核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