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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資訊産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9-13
  5. [成文日期] 2023-09-13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3-09-22
  8. [發佈日期] 2023-09-1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示範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的重大決策,推動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全要素、全産業鏈、全價值鏈深度融合,加快製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示範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3〕243號)要求,現組織開展北京市2023年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示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示範內容

  圍繞深化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聚焦“數字領航”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特色專業型工業網際網路平臺等方向,遴選一批標桿示範項目,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為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明確路徑和方向(詳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和程式

  (一)“數字領航”企業方向申報主體是獲得過工業和信息化部製造業數字化轉型領域相關試點示範的製造企業,包括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示範、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智慧製造試點示範等,不接受聯合體申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特色專業型工業網際網路平臺方向申報主體包括製造企業、資訊技術企業、網際網路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等。

  (二)申報主體應在北京市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發展能力(申報書詳見附件2、3、4、5)。

  (三)“數字領航”企業方向不支援已入選企業重復申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特色專業型工業網際網路平臺方向不支援已列入前期同類試點示範的項目或仍在示範期的項目重復申報,不支援未建或在建項目申報。中德智慧製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僅購買産品但未進行實質性合作的項目。

  (四)我局將針對申報情況組織開展初審,擇優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示範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示範,示範期為2年。

  三、報送方式及時間安排

  請各申報單位於2023年9月22日前將項目申報書(一式三份)報送至我局,電子版同步發至郵箱。

  四、聯繫人

  聯繫人:趙老師 010-55578571

  萬老師 13911282793

  郵   箱:m@bsaiii.org.cn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千鶴商務1號樓2501 萬老師 1391128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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