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潞發〔2021〕401號
各選區、各選舉單位:
按照《中共北京市通州區委轉發〈中共北京市通州區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區、鄉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通州區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下半年同步進行換屆選舉。為做好此次換屆選舉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提出我鎮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
一、換屆選舉工作的總體要求
做好區、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加強基層國家政權建設,凝聚全鎮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全力推動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次區、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鎮黨委的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北京市委、通州區委關於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各項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確保換屆選舉方向正確、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為順利完成“十四五”規劃、推動我鎮各項事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此次區、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同步進行,於2021年8月上旬開始至12月底前完成。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準備及選民登記工作(8月1日至9月20日)
準備工作從8月1日至8月20日。主要任務:一是依法設立通州區選舉委員會潞城鎮分會和潞城鎮選舉委員會;二是制定工作計劃,召開全鎮選舉工作動員部署會;三是調查核實轄區內人口數和單位分佈情況;四是按照應選區、鎮人大代表名額劃分選區,各選區指定專人負責統籌此次區、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見附件3);五是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抽調和培訓選舉工作人員;六是參加選舉單位要成立由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或法人為組長的選舉工作領導小組,選派好專人負責選舉工作;七是劃分選民小組,推選正副組長。
選民登記工作從8月21日至9月20日。主要任務:一是按選區設立選民登記站,進行選民登記和選民名單核對;二是依法公佈投票選舉日期、地點以及選民名單。定於9月20日,依法按選區同時分別公佈選民名單及投票選舉日期和地點。
(二)推薦、確定代表候選人(9月21日至10月28日)
提名推薦初步代表候選人階段從9月21日至10月20日。其中,9月21日至27日12點為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時間,區選舉分會、鄉鎮選舉委員會同時分別組織選民提名區人大代表候選人、鄉鎮人大代表候選人;區級各政黨、人民團體聯合推薦區人大代表候選人,到各選舉分會確定的相關選區參選;鄉鎮級各政黨、人民團體聯合推薦鄉鎮人大代表候選人,到各鄉鎮選區參選。區、鄉鎮代表候選人匯總後,分別經本級選舉委員會確認、黨委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審定、黨委會議批准後,定於10月20日,在各選區及各單位公佈代表候選人名單及每個人的基本情況。以上所説的代表候選人都是初步代表候選人。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時間之所以安排相對比較長,是給審查考察全部初步代表候選人工作、召開相關會議留出相對充裕的時間。
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階段從10月21日至28日。其中,從10月21日至24日為組織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時間,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分別經本級選委會確定、黨委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審核、黨委會議批准後,定於10月28日在各選區及各單位公佈。
(三)投票選舉(10月29日至11月10日)
全區統一投票選舉日為11月5日,依法組織選民分別投票選舉區、鎮兩級人大代表。該階段的主要任務:一是做好投票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二是組織選民進行投票選舉;三是做好頒發代表當選通知書、填寫代表登記表等工作;四是做好區、鎮兩級換屆選舉工作總結。
(四)召開新一屆鎮人大一次會議(11月11日至11月20日)
新一屆鎮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11月20日前召開,選舉鎮人大主席和政府領導班子。該階段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召開潞城鎮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産生鎮新一屆人大主席和政府領導班子。(要提早安排起草政府工作報告、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財政工作報告等事項。)
三、把好代表政治關、素質關、結構關
(一)嚴格把握人選標準
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代表人選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應當符合法定基本條件,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模範遵守憲法法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社會形象,得到群眾廣泛認同。注重人選的履職意願和能力,注重人選在本職工作中的表現,積極推薦在脫貧攻堅、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務中表現突出的優秀分子作為人選。繼續落實“九個一律”不得提名推薦要求。
(二)規範提名推薦程式
統籌做好各政黨、人民團體提名推薦工作,精心組織選民依法聯名提名推薦。組織部會同有關方面提出政黨、人民團體聯合推薦的代表候選人建議人選。有關部門會商有關方面,做好黨外代表候選人人選的推薦工作。鎮黨委、鎮人大推薦履職優秀的代表參加連選。提名推薦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反覆醞釀協商,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把關作用,擬確定為鎮人大代表正式候選人的人選經鎮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報鎮黨委會議批准。及時將擬確定為區人大代表的正式候選人名單上報區選辦。
(三)加強考察審查工作
組織部承擔代表候選人考察審查工作責任,對考察審查結果負責。要健全聯合考察審查機制,準確認定人選身份,根據人選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對接受推薦的代表候選人,應當要求其依法如實提供個人身份簡歷等基本情況以及其他應當説明的個人事項。要認真核實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和有關資訊,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自律、履職能力、群眾基礎、遵紀守法、社會形象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審查。本屆人大代表被繼續提名為代表候選人,應當聽取鎮人大主席團意見。對於不符合人選標準的,應當及時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薦者撤回提名;對於基本情況不實的,選舉委員會應當依法向選民通報。
(四)繼續優化代表結構
適當提高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比例。婦女代表比例原則上要高於上一屆。少數民族代表的比例應高於少數民族佔本地區人口的比例。黨政領導幹部擔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繼續從嚴掌握,鎮政府副職一般不推薦為鎮人大代表候選人。鎮人大主席推薦為區人大代表候選人。中共黨員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過代表總數的65%,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歸僑、台胞、宗教界人士等方面代表要有適當數量。對企業負責人擔任人大代表要統籌兼顧,注重品質,防止比例過高。注意從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中産生代表。鎮人大代表連任代表的比例佔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一左右。區人大代表與同級黨代會代表、政協委員一般不交叉。鎮人大代表和同級黨代會代表可適當交叉。
四、做好選舉組織工作
(一)依法設立選舉機構
依法設立通州區選舉委員會潞城鎮分會,在通州區選舉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依法設立潞城鎮選舉委員會在區選舉委員會和鎮黨委領導下,主持鎮人大代表的選舉。其成員包括鎮黨委、人大、政府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人員名單經審定後,由區人大常委會任命。鎮選舉委員會成員在被依法確定為正式代表候選人後,應辭去選舉委員會職務。
設立區選舉委員會分會,根據區選舉委員會確定的職責做好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相關工作。區選舉委員會分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區選舉委員會任命。
選區設立選區工作組,在區選舉委員會分會、鎮選舉委員會的領導下,辦理本選區的選舉事務。選區工作組組長、副組長由區選舉委員會分會、鎮選舉委員會任命。
(二)做好選區劃分和代表名額分配工作
綜合考慮人口數量、單位狀況、選民結構、代表資源,以及優化代表結構的整體目標要求,依法合理劃分選區,並將全部代表名額分配到各選區,本行政區域內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應當大體相等。選區劃分應當綜合考慮便於區、鎮兩級人大代表同步選舉,便於代表聯繫選民、開展活動、接受監督等方面的因素。劃分聯合選區時,要注意處理好選民多的單位(行政村)與選民少的單位(行政村)的關係。
(三)做好選民登記工作
尊重和保障選民的選舉權利,最廣泛動員選民依法參加選舉,積極主動、認真細緻開展選民登記工作。充分運用換屆選舉系統,提高登記的便捷性和準確性。對戶籍在本市的“人戶分離”選民,現居住地的選舉機構要主動做好登記工作;對因行政村整體拆遷暫未回遷的選民,原居住地選舉機構要積極做好選民的登記工作。選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確定專人協助做好選民登記工作。選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選民登記資訊要嚴格保密。
(四)保障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利
流動人口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選舉。適當放寬流動人口的參選條件,對於在我鎮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並取得戶籍所在地原選區選民資格證明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或工作單位的選區參加選舉。對於已在本市參加過上一屆選舉的,經所在選區核對選民資格後,可以不再開具選民資格證明參加選舉。要結合實際,改進工作方法,認真組織流動人口依法參加選舉。
(五)有序組織醞釀協商和介紹候選人
區選舉委員會分會、鎮選舉委員會應當履行法定職責,做好醞釀協商和介紹代表候選人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組織好醞釀、協商工作,認真聽取並尊重多數選民的意見,保證依法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是較多數選民所贊同的。統籌做好正式代表候選人情況介紹工作,可以通過公告欄、宣傳欄、報刊、電視、廣播、網站等平臺,及時公佈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和基本情況等資訊,豐富介紹內容;要依法規範統一組織正式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使選民更加深入地了解代表候選人的情況。
(六)依法組織選民投票
選舉委員會要根據區、鎮兩級人大代表同步選舉的要求和選民分佈狀況,按照方便選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則設立投票站。流動票箱應當由區選舉委員會分會和鎮選舉委員會統一製作,使用時須有2名以上監票人員負責。投票選舉時,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委託投票要嚴格依法進行,尊重委託人的投票意願。選舉結果依法確認有效後,當選代表名單應向社會公佈。要認真受理對當選代表的舉報,及時交有關方面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
(七)加強代表資格審查工作
鎮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法對當選的鎮代表進行審查,提出代表當選是否有效的意見,及時公佈代表名單。
(八)精心組織代表大會選舉工作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人大依法行使選舉權相統一,做好鎮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選舉工作。鎮黨委應當及時向鎮人大主席團通報人事安排和被推薦人選的基本情況,聽取意見建議。要尊重和保障代表依法聯合提名候選人的權利,完善候選人介紹方式,使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援鎮黨委主張。
五、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
(一)堅持黨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
搞好區、鎮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加強黨的領導是關鍵。換屆選舉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工作量大、面臨情況複雜,必須始終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要把換屆選舉工作列入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為換屆選舉工作提供堅強的政治、思想和組織保證。及時研究解決選舉中的重大問題,充分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為換屆選舉工作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思想保證和組織保證,確保區、鎮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依法有序進行。各村委會、各單位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要在鎮黨委的領導下,加強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換屆選舉工作進展情況,對選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鎮黨委請示報告,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保證換屆選舉各項工作依法順利進行。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黨員選民和黨員代表要堅決貫徹黨組織的主張,帶頭依法辦事,引導選民和代表正確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最廣泛地動員選民依法參加選舉,保證參選率。要建立責任倒查和追究機制,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提名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二)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鎮黨委和紀委監察辦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組織部從嚴從實加強換屆風氣監督,會同紀委監察辦開展換屆風氣巡迴督查,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營造風清氣正的選舉環境。堅決查處選舉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違紀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派出所、司法所依法追究破壞選舉行為的法律責任。警惕和防範境內外敵對勢力和家族、黑惡、宗教勢力干擾破壞換屆選舉。對參加選舉的個人,直接或間接接受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資助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營造良好的換屆選舉氛圍
宣傳部加強對換屆選舉宣傳工作的統籌協調,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並用好新媒體,牢牢把握輿論主動權。要拓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用人民群眾身邊事講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增強選民參與選舉的積極性。要加強輿情收集和研判,主動回應社會關切,防止不實資訊傳播蔓延和惡意炒作,為換屆選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鎮選舉委員會要明確專人負責新聞宣傳工作。
各選區相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換屆選舉工作,遇有重大情況及時請示報告。
附件:
1.潞城鎮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潞城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及工作組職責
3.潞城鎮區、鎮人大換屆選舉選區負責人及名額分配表
中共北京市通州區潞城鎮委員會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潞城鎮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吳孔安 黨委書記
副組長:張旭輝 黨委副書記、鎮長
楊志勇 黨委委員、一級調研員
高新鳳 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婦聯主席、工會主席
石 韌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成 員: 蔡瑞彬 人大主席、一級調研員
劉國興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潘玉霞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郭永志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韓 鵬 黨委委員、副鎮長
蒲衛國 黨委委員、胡各莊派出所所長
張 婷 副鎮長
殷 磊 副鎮長
楊 帆 副鎮長
孫宏業 副鎮長
張浩岳 副鎮長
李文周 調研員
王國棟 調研員
殷文平 調研員
劉 穎 調研員
周曉輝 調研員
朱峰祥 調研員
程福忠 調研員
周 健 調研員
于立剛 鎮長助理
王大萍 婦聯主席
鄧蘭英 團委書記
附件2
潞城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及工作組職責
主 任:高新鳳
副主任:石 韌
成 員:各工作組成員
1.秘書組
組 長:高新鳳
副組長:郭麗麗、後瑞蓮
成 員:郭岩、賈俊強、羅祎、金晨、張海艷、張昊楠、吳宇暉、趙亞如、王念、盧煜及綜合辦公室相關人員
職 責:
(1)起草選舉工作方案、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等文字材料;
(2)按照選舉領導小組的要求,負責統籌安排選舉工作;
(3)負責對投票選舉工作進行培訓、指導檢查;
(4)負責起草、報送和印發選舉工作材料;
(5)做好選舉期間各級領導來鎮檢查的接待工作。
2.組織組
組 長:石 韌
副組長:劉軼歐
成 員:組織部全體成員
職 責:
(1)負責選舉工作人員安排及相關材料準備;
(2)負責組織指導選舉工作,配合抓好選舉工作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
(3)負責把關程式,對投票選舉各個環節提出具體明確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4)負責選舉中具體問題的政策研究,對選民反映的問題,認真研究,統一答復;
(5)會同有關方面提出代表候選人建議人選;
(6)負責對代表候選人考察審查工作。
3.宣傳輿情組
組 長:潘玉霞
副組長:朱軍、馬寶田
成 員:宣傳部、文化服務中心相關人員
職 ?責:
(1)負責選舉現場的全程攝像及選舉期間影像留存等工作;
(2)負責組織宣傳選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3)積極協調新聞媒體單位,全面掌握與選舉有關的新聞媒體報道,落實新聞採訪接待制度,及時有效消除負面新聞輿論影響,確保正確輿論導向。
4.後勤保障組
組 長:李文周
副組長:陳麒
成 員: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相關人員
職 責:
(1)負責選舉辦公室籌備工作,包括辦公地點、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等;
(2)負責選舉後勤保障工作,包括做好車輛、工作餐、飲用水等相關安排;
(3)負責選舉期間工作人員疫情防控用品保障;
5.安保、疫情防控組
組 長:蒲衛國 楊帆
副組長:郭超 曹文帥 張權
成 員:綜治辦、教科文體辦、信訪辦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
(1)負責選舉期間矛盾排查及安保維穩工作。選舉現場安保維穩工作及人員安排。全力維護穩定,做到早發現、早化解、早控制、早處理;
(2)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對重點人做好防控措施,做好選舉期間安全保衛工作;
(3)加強信訪工作和資訊工作,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及時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問題;
(4)加強對干擾和破壞選舉行為的研判,堅決防止和及時處理干擾破壞選舉的各種違法行為,為選舉工作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制保障,保證補選工作的順利開展;
(5)依據《通州區區和鄉鎮人大換屆選舉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換屆各個工作階段,加強指導督促,確保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