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23〕299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本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
2023年9月1日